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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11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公布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第四批全国试点及首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4-09-18 09:48:06 浏览次数:29 来源:商务部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邮政管理部门,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着力惠民生、促消费,根据《商务部等12部门办公厅(室)关于推广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经验及开展第四批全国试点、首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20号)要求,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商务部等部门确定了全国第四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地区60个(附件1)、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首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地区15个(附件2),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稳步推进各批次全国试点建设

(一)对标对表,扎实推进第四批试点建设。按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的要求,督促指导第四批试点完善试点方案及生活圈子方案,问需于民在前,顶层设计跟进,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机制,迅速启动试点工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发展“一店一早”,补齐“一菜一修”,服务“一老一小”,优先配齐基本保障类业态,因地制宜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一圈一策”补齐民生短板,营造多元化多层次消费场景。把服务消费扩容升级作为工作重点,把居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支持养老、育幼、家政等消费。加强试点经验总结,在政策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大胆探索,形成可复制的成熟经验及可量化的工作成效。

(二)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其他批次试点工作。加强对其他批次全国试点的针对性指导,确保取得实效。指导首批试点做好三年推广期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快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宣传,持续扩大便民生活圈覆盖范围,让更多人民群众受益。指导第二批试点参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67号)要求,开展试点评估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将复核报告及试点地区相关自评材料(含电子版)报商务部。指导第三批试点认真学习借鉴前期试点先进经验,取长补短,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建设。

二、系统推进首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建设

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承担着深化便民生活圈建设的重要任务。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力度,督促试点地区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划定生活圈总量,明确每年度任务,结合实际分类推进便民生活圈建设,争取利用2年左右时间,实现便民生活圈对主城区社区的全覆盖。试点地区要加强跨部门协调,统筹各级政策资源,推动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建设与城市更新、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工作结合起来。要加强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推动试点建设由局部探索、一隅推进转向系统集成、全面深化,形成“圈圈相融、环环相扣”的格局。

 

附件:

1.全国第四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名单

2.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首批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名单

 

商务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体育总局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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