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开征集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时间:2024-08-02 11:02:35 浏览次数:669 来源: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知识产权科普工作,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珠海市知识产权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征集和建立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旨在打造集知识产权教育、宣传、展示、体验为一体的综合平台,促进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和传播,增强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社会氛围。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市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科普场馆等,鼓励具有知识产权教育资源、展示条件和科普经验的单位积极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拥有相对固定的科普场所;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教育、宣传、展示和体验设施;
(三)拥有专业的知识产权教育师资队伍或科普讲解人员;
(四)能够定期开展知识产权科普活动,吸引公众参与;
(五)具备良好的运营管理和安全保障机制;
(六)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申报材料
(一)《珠海市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二)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科普基础设施设备情况,科普场地及设施设备照片;
(四)近三年科普活动情况或2024年科普活动计划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师资队伍或科普讲解人员的资质证明;
(六)其他能够证明基地科普实力的材料。
五、申报与评审流程
(一)提交申请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二份)于2024年8月20日前提交至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11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sscjgjzscqcjk@zhuhai.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申报”。
(二)资格审查
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评估其科普设施、活动计划及运营管理能力。
(三)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结合现场考察情况,确定入选名单。
(四)公示与授牌
对入选的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珠海市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牌匾,并择期举行授牌仪式。
六、基地管理
(一)对认定的知识产权科普基地,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将授予“珠海市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牌匾。
(二)知识产权科普基地应按照要求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并接受珠海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和监督。
(三)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将定期对知识产权科普基地进行考核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基地予以调整或取消资格。
(四)工作成效显著的科普教育基地,在项目申报、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珠海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黄艳艳,电话:0756-2622252;
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李宛蔓,电话:0756-3630253。
附件:珠海市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7月30日
附件
珠海市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一、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单位性质 | (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二、知识产权科普工作基础 | ||||
1.近三年开展的知识产权科普活动情况(包括活动内容、形式、参与人数等) | ||||
2.拥有的知识产权科普资源(如宣传资料、展品、多媒体资源等)。 | ||||
3.科普工作人员情况(包括人数、专业背景等,相关证明材料可付附件)。 | ||||
三、知识产权科普基地建设方案 | ||||
1.科普场所的规划和建设情况(包括面积、功能分区等) | ||||
2.科普活动的计划和安排(包括定期活动和特色活动等) | ||||
四、保障措施 | ||||
如组织保障(如成立专门的管理团队等)、经费保障(说明资金来源和使用计划)、制度保障(如科普工作管理制度等)。 | ||||
申报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