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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开征集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时间:2024-08-02 11:02:35 浏览次数:669 来源: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知识产权科普工作,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珠海市知识产权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征集和建立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旨在打造集知识产权教育、宣传、展示、体验为一体的综合平台,促进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和传播,增强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社会氛围。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市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科普场馆等,鼓励具有知识产权教育资源、展示条件和科普经验的单位积极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拥有相对固定的科普场所;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教育、宣传、展示和体验设施;

(三)拥有专业的知识产权教育师资队伍或科普讲解人员;

(四)能够定期开展知识产权科普活动,吸引公众参与;

(五)具备良好的运营管理和安全保障机制;

(六)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申报材料

(一)《珠海市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二)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科普基础设施设备情况,科普场地及设施设备照片;

(四)近三年科普活动情况或2024年科普活动计划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师资队伍或科普讲解人员的资质证明;

(六)其他能够证明基地科普实力的材料。

五、申报与评审流程

(一)提交申请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二份)于2024年8月20日前提交至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11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sscjgjzscqcjk@zhuhai.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申报”。

(二)资格审查

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评估其科普设施、活动计划及运营管理能力。

(三)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结合现场考察情况,确定入选名单。

(四)公示与授牌

对入选的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珠海市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牌匾,并择期举行授牌仪式。

六、基地管理

(一)对认定的知识产权科普基地,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将授予“珠海市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牌匾。

(二)知识产权科普基地应按照要求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并接受珠海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和监督。

(三)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将定期对知识产权科普基地进行考核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基地予以调整或取消资格。

(四)工作成效显著的科普教育基地,在项目申报、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珠海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黄艳艳,电话:0756-2622252;

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李宛蔓,电话:0756-3630253。

附件:珠海市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7月30日


附件

珠海市知识产权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一、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二、知识产权科普工作基础

1.近三年开展的知识产权科普活动情况(包括活动内容、形式、参与人数等)

2.拥有的知识产权科普资源(如宣传资料、展品、多媒体资源等)。

3.科普工作人员情况(包括人数、专业背景等,相关证明材料可付附件)。

三、知识产权科普基地建设方案

1.科普场所的规划和建设情况(包括面积、功能分区等)

2.科普活动的计划和安排(包括定期活动和特色活动等)

四、保障措施

如组织保障(如成立专门的管理团队等)、经费保障(说明资金来源和使用计划)、制度保障(如科普工作管理制度等)。

申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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