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 ||
| 适用区域 | 高新区 | ||
| 截止日期 | 2026年04月30日 | ||
各有关企业:
根据《珠海高新区促进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十条》(珠高科212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动我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高新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企业入库申报工作。此前已纳入集成电路企业库的单位无需再次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珠海高新区促进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十条》的通知(珠高科212号)
二、申报对象
(一)总体要求
1. 申报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均在珠海高新区主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且主营业务属于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设备、材料、EDA工具研发,以及半导体光电子、传感器、分立器件等领域的企业。
2. 申报单位工商注册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运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有一定数量的研发人员和知识产权,具备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基本条件。
3. 申报单位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4. 申报单位近3年来不存在经营异常或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问题;所承担的各级财政资金项目在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审计等方面无违法违规情况;无验收不通过和到期未验收的项目。
5. 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申报通知》要求编写项目申报材料。
(二)具体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认定为珠海高新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企业,可申请享受产业扶持政策。
1.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研发费用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拥有相关已授权知识产权不少于5项;
2. 集成电路制造、封装、测试企业:集成电路制造、封装、测试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研发费用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拥有相关已授权知识产权不少于2项;
3. 集成电路设备、材料企业:集成电路设备、材料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研发费用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拥有相关已授权知识产权不少于2项;
4. 半导体光电子、传感器及分立器件企业:主要从事光电子器件、传感器、分立器件等半导体产品的设计、制造、封装或销售,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拥有相关已授权知识产权不少于2项。
5. 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领域初创及培育企业:
(1)2025年度暂未形成半导体相关主营业务收入,但能够提供研发投入台账、核心技术储备证明、下游客户验证报告等详细佐证材料,证明其主营业务正处于产业化前期阶段;
(2)2025年度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半导体相关业务收入,暂未取得核心知识产权授权,但能够提供产品研发过程记录、下游客户应用反馈、核心技术团队从业资质等证明材料,证实其业务真实性及技术研发持续性。
三、申报材料
1. 企业入库申报书(详见附件1);
2. 申报单位承诺函(详见附件2);
3. 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3);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 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度暂未形成相关收入的企业可提供财务报表);
6. 2025年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收入情况说明(附2份体现半导体与集成电路大额收入的合同及对应发票,2025年度暂未形成相关收入的企业可不提供此项资料);
7. 2025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2025年度完税证明;
8. 受理或已授权的知识产权明细及证书;
9. 经营范围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相关领域佐证(包括但不限于:租用或购买EDA工具证明文件、研发投入佐证、核心技术储备证明、技术服务合同、客户验证合同、完成一次流片的过程文件、设备采购合同、洁净车间装修合同等);
10. 2025年度研发人员明细表、学历证书及2025年12月研发人员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
11. 有效的办公场所购买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
12. 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从“信用广东”下载,网址:https://credit.gd.gov.cn/)。
四、申报程序
(一)线上申报。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3月30日10:00至4月30日18:00期间,登录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113.106.103.75/#/home)填报申报资料;我局将于5月15日前完成初审,请各单位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必要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通过线上初审的企业需于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送珠海市软件行业协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封面内容为:“2026年度高新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企业入库”+“企业名称”,具体附件内容按申报材料的清单顺序胶装成册,且须与线上审核通过的材料一致。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初审部门:珠海市软件行业协会
地址:南方软件园D2-205
联系人:钟伟光,刘倩仪,电话:0756-3391970、3391953。
(二)受理部门: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地址:金唐东路创新发展大厦12楼1207
联系人:刘春,王瑜浩,电话:0756-3626979、3629808。
(三)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六、其他说明
(一)申报单位不违反国家、省、市、区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三)申报单位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企业列入高新区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
特此通知。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