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 ||
| 截止日期 | 2026年06月27日 | ||
为落实《珠海市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珠工信〔2025〕68号),现就2026年第二批珠海市算力券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本地(实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范围包括制造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之一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按企业购买算力服务实际支出费用不超过50%的比例予以资助,同一企业申领的可用算力券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领时间
2026年6月10日10:00-2026年6月27日18:00,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四、申领使用流程
(一)算力券申领
企业(算力需求方)登录云上数字化赋能平台(https://www.zhuhaicitycloud.com/portal/index),进入算力平台,提供如下材料:
1.珠海市算力券申领表(见附件)。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含经营范围相关截图)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近三个月在职员工缴纳社保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人社部门专用章);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4.“信用中国(广东)”信用信息报告。
5.经营范围包含制造业企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税务局平台纳税人基本信息截图(电子税务局具体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纳税人基本信息—基础信息)、2025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含主表及附表一)。
6.企业与符合条件的算力供给方签订的智算服务合同。
(二)算力券使用
企业(算力需求方)通过算力平台购买符合条件的算力供给方智算服务(附件2),凭算力券按应付费用不超过50%的比例予以抵扣,应付费用须在20万元(含)以上。算力券有效期为企业领取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过期自动失效。智能算力服务合同签订时间、发票开具时间、付款凭证时间等时间应在政策出台后(2025年5月23日后),算力平台产生的智能算力交付凭证时间应在算力券有效期内。
五、其他要求
1.算力券支持范围为在算力券有效期间,算力需求方通过算力平台租用智能算力资源,开展人工智能开发、应用所产生的租赁费用(不含硬件设备购置费、软件许可费、运维服务费、咨询费,以及额外的安全服务、存储资源、配套网络资源等非直接算力租赁费用)。
2.算力券仅限于算力需求方自身使用,不得转让、赠送、买卖、出借等。
3.算力券发放总额及最终奖补金额根据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确定,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
(咨询联系人:占先生,0756-3923810、15913205851)
附件:
1.珠海市算力券申领表
2.珠海市“算力券”智算算力供给方名单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8日
附件2:珠海市“算力券”智算算力供给方名单(持续更新).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