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 ||
| 截止日期 | 2026年10月20日 | ||
各区(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71号)相关要求,我市现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请认定的企业为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复核企业为2023年认定或复核通过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免予申请)。
二、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应在珠海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三)坚持企业自愿原则,认定(复核)企业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三、申报时间
企业在培育平台线上填报和提交佐证材料时间到2026年10月20日24:00止,届时系统模块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温馨提示:1.申报期间请及时关注培育平台反馈信息;2.不建议企业卡点提交,预留退回补正、附件上传异常处理时间。
四、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申报(复核)企业应当及时登录优质工信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其中,认定企业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复核企业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复核”。
纸质申请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打印并签字盖章,按佐证材料清单要求(附件5)上传。企业应如实、准确填报申请表,对申请表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如企业提交有关财务数据是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时,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审核结果。
五、审核及报送流程
各区(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严格按要求对辖区内申报及复核企业材料进行审核,注意核查其是否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条件,并于10月23日前在系统完成全部审核,同步将正式推荐公文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发展科)。
市工信局将对各区报送的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汇总形成全市推荐名单,按省厅时限统一报送省工信厅。
六、其他要求
(一)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企业严格防范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消息、非法牟利。
(二)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重点审查不良中介参与情况、研发人员与研发投入的真实性等;市工信局也将进一步找寻有疑点企业。
(三)如发现企业与不良中介深度捆绑、出现数据造假等情形,将依据有关规定,直接取消认定或复核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四)请各区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加大宣贯发动力度,确保宣贯覆盖到符合条件企业及应复核企业。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2.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佐证材料清单
6.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9日
(市工信局联系电话:2251062、2159832;区工信部门联系电话:香洲区2516248、2686104,金湾区7263009,斗门区2782064,高新区3626980,经开区7619919,万山区3381617;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产业发展局联系电话:0756-8938953)
附件6: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