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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5年度集中供冷项目用户侧项目激励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5-02-06 17:12:54 浏览次数:611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集中供冷项目用户侧节能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粤澳深合商事通〔2024〕10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若干措施》激励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范围内非财政投资用冷项目的项目产权方、运维管理方、经授权第三方。

用冷项目是指采用合作区区域供冷供热系统提供的冷冻水作为空调冷源,且与供冷供热单位签订供冷供热服务合同的主体。

二、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开放时间为2025年1月25日至11月30日。

节能改造激励、节能星级评定激励按季度审核后公示,终端用冷量激励按月度审核后公示。

三、申报程序

具体申报程序和材料清单详见申报指引(附件1—附件3)。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应同时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电子版:登陆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ycfz.hengqin.gov.cn/#/home)申报提交(平台操作指引详见附件4)。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3楼302室)。

申报材料纸质版(包括复印件)应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将《申报材料封面》(附件5)盖章并置于材料顶部,全套材料应按顺序编制目录,每项材料首尾页须分别加盖公章,全套材料订装成册后须加盖骑缝章。

(三)申报主体应确保申报材料(含附件和证明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资金或拒绝执行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补贴资格并追回其所得资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将严重影响后续集中供冷相关激励及其他奖补的申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申报咨询

申报咨询电话:0756-8842799(邮寄同号,联系人:闫先生、赵先生);

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申报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756-8841172。

特此通知。

 

附件:1.节能改造激励申报指引

2.节能星级评定激励申报指引

3.终端用冷量激励申报指引

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企业使用手册

5.申报材料封面样式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2025年1月24日

关于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5年度集中供冷项目用户侧项目激励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1:节能改造激励申报指引.docx

附件2:节能星级评定激励申报指引.docx

附件3:终端用冷量激励申报指引.docx

附件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企业使用手册.docx

附件5 :申报材料封面样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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