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配租公告(2025年第一批)
时间:2025-02-08 10:35:09 浏览次数:1023 来源:珠海住无忧小程序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为有序开展珠海市斗门区人才住房分配工作,根据《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措施的通知》《斗门区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的人才住房为100套。主要包括:
1.保利茉莉花园(白蕉、10套):面向A类人才(整套)配租;
2.建发悦玺花园(白藤、20套):面向A类人才(整套)、B类人才(单间或合租)配租;
3.中铁建湖心公馆(白藤、10套):面向A类(整套)、B类人才(合租)配租;
4.富山工业园智造小镇S5公寓(富山、单间、50套):面向C类人才配租;
5.佳兆业君汇上品(乾务、10套):面向C类人才(合租)配租。
(具体房源信息、租金等详见附件2,房源配租对象将根据线下选房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租金标准
面向新引进到我区创业就业的优秀青年人才,实施最长三年周期“一免两减”租金支持政策,即首年免租金,次年租金为届时同区域同类型同品质市场商品住房的30%,第三年租金为50%。
三、申请时间
政策发布时至2025年2月15日17:00。
四、房源分配
采取抽签的方式分配房源,集中公示。房源紧张时,将结合申请情况限定每个用人单位申请房源数量上限。若本批次申请未能选定房源,则本次申请失效,后续再次申请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五、适用对象及条件
(一)适用对象范围
斗门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从区外全职新引进的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的青年人才: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技师(含)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4.港澳永久性居民,以及获批香港入境计划或澳门高端人才计划、优秀人才计划的港澳居民(该类以下简称“港澳人才”);
5.在珠海首次申领A类、B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
(二)年龄要求
1.对于正高职称人才,45岁以下;
2.对于全日制博士、副高职称人才、港澳人才和外籍人才:40周岁以下;
3.对于全日制硕士、中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35周岁以下;
4.对于全日制本科、技师:30周岁以下。
年龄以首次引进斗门时间为审查、判断时点。
(三)新引进时间要求
自2023年6月1日后首次引进到斗门区创业就业的人才(仅含首次来珠且在斗门区创业就业的情形)。引进时间以到我区工作后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及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审查、判断时点,以时间较早的一项为准。首次从市外新引进一年内须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其中,对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15日期间引进的,在政策印发之日起半年内提出申请。
(四)入职要求
申请人须全职在我区工作,并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同时,须依法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五)其他条件
1.申请人未在我市享受过货币、实物住房等住房保障措施。
2.申请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任何形式不动产产权份额、近五年内在本市均无不动产转移登记记录,且均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政策相关规定而被行政处罚或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3.若申请人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技师(含)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明确其所从事工作与职称、职业技能相匹配。
六、保障标准
(一)对不同人才分类给予支持:
A类:对全日制博士、高级职称人才,一人一套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平方米;
B类:对全日制硕士、中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一人一套房或两人一套房,人均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5平方米;
C类:对全日制本科、技师,原则上一人一间房,人均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5平方米。
对与港澳人才、外籍人才,按不低于B类标准保障。
(二)对于已婚人才,夫妻双方均符合B类或C类人才条件的,支持以家庭形式申请,申请面积可在原有标准上适当增加,增加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平方米,其中B类人才家庭优先保障成套住房。每户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人才住房。
七、申请流程
(一)发布公告(2025.2.5-2025.2.15)。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珠海市人才住房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珠海住无忧”)(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发布房源分配公告;
(二)用人单位申请(政策发布之日-2025.2.15)。“一免两减”人才住房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收集住房需求后,统一通过管理平台线上提交申请。以家庭形式申请的,由其中一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起申请。
(三)资格初审及公告(2025.2.5-2025.2.17)。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初审后,根据配租公告确定的分配方式确认申请单位的配租资格、房源及套数。
(四)线下配租(2025.2.17-2025.2.20)。安排初审合格的用人单位通过抽签的方式进行自主选房。房源选定后,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符合条件的入住人员并于2月20日前将中签人才信息反馈到区住建局。
(五)配租公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管理平台发布配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同步把中签用人单位及人员信息推到用人单位经办人服务平台账号,用人单位的经办人于公示当天通过管理平台线上提交中签人的资格复审资料。(材料明细详见附件3)
(六)资格复审。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用人单位提交中签人的申请资料进行资格复核。
(七)签约入住(2025.2.24起)。资格复审通过后,运营管理单位与用人单位和入住人员人签订三方合同,合同期为三年。用人单位及入住人员人应在收到签约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已选房但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本次选房无效。签订合同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运营管理单位通知人才入住。
八、入住管理
(一)每位人才仅能享受“一免两减”政策保障一次(在珠海市其他区享受“一免两减”政策、提前退租均视为已享受)。
(二)配租住房禁止转租第三方。入住期间有关住房租赁管理、物业管理与违约条款参照斗门区人才住房规定、运营管理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及住房租赁合同执行。
(三)入住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信息反馈给运营管理单位。经运营管理单位与区相关部门审核仍符合条件的,入住人员可继续租住;不符合条件的,入住人员须退出住房。
(四)入住人员在入住“一免两减”住房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应在事件发生后三十日内主动告知运营管理单位,提交事件证明材料并申请退租:
1.因工作调动离开本区且社保缴交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缴交均不在本区的;
2.因购买、接受赠与、继承、婚姻状况变化等原因在本市拥有其他自有住房的;
3.租赁期内享受货币、实物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措施的;
4.其他需退租的情况。
九、政策咨询
人才住房政策咨询:珠海市斗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756-2789454。
人才政策咨询: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756-2782456。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特此公告。
附件:1.斗门区新来斗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实施方案(试行)
2.斗门区2025年第一批人才住房房源信息表
3.“一免两减”申请清单
4.承诺书模板
1.斗门区新来斗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实施方案(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