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斗门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04 15:20:34 浏览次数:869 来源:斗门区金融服务中心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相关企业:
为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推动金融资源与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的有效对接,优化民营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营造良好融资环境,根据《珠海市斗门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珠斗府〔2021〕14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下半年斗门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纳入珠海市斗门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融资专项企业融资专项名录库且已完成贷款贴息备案贷款项目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申报贴息期间需还清银行贷款项目的企业。贷款项目还清银行贷款时间:2023年7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还清银行贷款。
二、企业查找拟补贴清单
为方便企业查找是否符合支持范围,我中心整理了“拟补贴企业清单”(见附件),请企业及时查阅,对照清单贷款项目类别登录申报平台网上填写信息。
三、补助计算方式及支持标准
对企业名录库内的企业获得合作银行发放的流动资金或日常生产经营贷款,按贷款合同签订当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50%的利息补贴。如贷款实际利率低于贷款合同签订当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进行补贴,单个企业总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含)。同一贷款项目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贴。
四、申报材料
1.斗门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贷款贴息)业务信息表
2.借款凭证
3.还款付息凭证(或还款流水)
4.营业执照
5.贷款合同
五、申报程序及办理事项
1.企业网上注册。企业注册登陆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113.106.103.75/#/login),按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企业使用手册指引进行注册。请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在3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转至下期受理。
2.企业填写信息。企业项目申报人登录平台后,需在申报平台填写“斗门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融资贷款贴息项目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并上传“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等材料,点击提交预审网上预审。
3.网上预审。我中心对已填写信息的企业进行项目预审,企业需自行登录申报平台查询预审结果。预审不合格的可在申报期限内修改信息,或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即可。
4.企业核对填写信息。企业要认真核对网上填写的“信息表”,特别要认真核对“企业纳税所属区”、“拨付补助资金开户银行”和“拨付补助资金银行账号”栏目,以免在拨付补助资金时出错。
5.审核。网上系统申报通过后,将网上申请表和相关申报材料按顺序下载电子版及装订成册,按程序进行审核。并于6月30日前完成相关审核程序。
6.公示、报批。在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上对贴息资金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后于7月20日前报区政府审批。
7.资金拨付。区政府审批通过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8.不支持情况。一是我中心将在“信用中国(广东)网”核查申报企业征信情况,若属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二是企业已申请同类财政扶持资金的项目或不符合扶持政策条件,有以上情况请及时告知我中心联系人,避免出现申报没获得支持情况。
9.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9902261380(微信同号),2783772。
特此通知。
珠海市斗门区金融服务中心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