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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监管与规范使用的通知

公告公示
市级
发文单位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区域 香洲区,万山区,市直属,经开区,金湾区,高新区,高栏港,斗门区,保税区

各区(功能区)市场监管局,本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行业协会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决策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地理标志保护与运用,防范相关风险,切实维护我市“白蕉海鲈”“金湾黄立鱼”“斗门荔枝”等地理标志的声誉与品牌价值,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监管与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合法合规使用

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包括经核准的生产者、证明商标被许可人等)是规范用标的第一责任人,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诚实信用原则。

(一)严守使用资格底线。严格在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批准的产地范围和产品品种内使用专用标志。禁止任何未经公告核准擅自使用、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行为。

(二)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应标准、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建立完整可追溯的生产、仓储、销售台账及地理标志使用档案,保证产品质量特色稳定可靠,确保产品产地来源清晰可溯。

(三)依法履行信息报送义务。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定期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地理标志产品产量、销量、标志使用数量、主要销售渠道等信息。

二、明确规范要求,统一标志标识

所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须符合国家统一的技术规范,确保标志的严肃性与公信力。

(一)获取正确标志图样。须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基本图案矢量图,并按比例规范缩放。严禁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要素。

(二)规范标注附加信息。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并便利监管,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时必须按规定加注必要信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白蕉海鲈、金湾黄立鱼)应同时标注地理标志名称及所执行的地理标志标准代号或批准公告号;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斗门荔枝)应同时使用该证明商标,并加注商标注册号;所有使用主体(白蕉海鲈、金湾黄立鱼、斗门荔枝)均须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指定位置标注本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规范应用场景。标志可用于产品本身、包装、容器、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及各类线上线下商业活动,但须确保标注清晰、易于识别。

三、强化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各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和《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

(一)突出监管重点。将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质量特色、标准符合性、专用标志规范使用等方面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并对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电商平台等重点场所实施重点监管。结合区域发展实际,重点加强“白蕉海鲈”冷链物流、电商销售环节的标识规范检查;探索对“斗门荔枝”推行产地溯源二维码与专用标志结合使用模式;指导“金湾黄立鱼”加快研究地理标志标准。

(二)严查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2.不符合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3.使用与专用标志近似的标志,导致公众误认;

4.在非产地范围生产的商品上使用专用标志;

5.销售上述侵权违法产品。

(三)加强协同联动。深化与农业农村、公安、海关、文旅、商务等部门的协作,在线索通报、信息共享、执法联运、品牌推广等方面形成合力。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推动社会共治,提升品牌价值

(一)发挥行业组织作用。鼓励“白蕉海鲈”“斗门荔枝”“金湾黄立鱼”等相关行业协会积极履行管理职责,开展自律监督、宣传培训和品牌共建,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二)深化宣传与赋能。持续通过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农博会、斗门荔枝旅游文化节等各类博览会、展会、培训等活动,提升生产经营者规范用标意识和品牌运营能力。支持企业运用地理标志提升产品附加值,推动产业与电商、文旅等深度融合。

(三)对标高标准建设。白蕉海鲈地理标志需对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稳步筹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保护地理标志就是保护地方特色产业的金字招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本通知要求,在2026年1月3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并将情况报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斗门区金湾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于2026年第一季度内组织完成对辖区内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的首轮全覆盖指导检查,并建立监管台账,相关工作情况及数据按季度报送市局。各单位要狠抓落实,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我市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