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 ||
| 适用区域 | 横琴 | ||
| 截止日期 | 2024年09月20日 | ||
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自贸试验区新型国际贸易重点企业评定办法的通知》(粤商务创函〔2023〕25 号)的精神,现组织开展广东自贸试验区新型国际贸易重点企业的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地址及联系电话: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3层综合服务厅G16-G17号窗口(联系电话:2682781)。
三、申报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二份、PDF文件一份。
特此通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1:广东自贸试验区新型国际贸易(国际分拨集拼)重点企业评定细则.doc
附件2:广东自贸试验区新型国际贸易(离岸贸易)重点企业评定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