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转发2025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15 10:31:51 浏览次数:369 来源: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有关企业:
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促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激发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主导作用,有力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启动“2025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组织申报和评定工作,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申报企业要求成立满三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对于已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企业(含2025年度),不再接受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通过网上系统(gd-declare.gdippa.com)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填写基本信息后进行申报。注意:一个企业只能注册一个账号,往年已经注册的企业,用原账号密码登录完成本年度的申报即可。申报单位注册后通过网络页面填写申报表及上传证明材料,完成系统申报。系统正式开放时间为:2025年7月9日9:00至8月22日17:00。
申报企业完成系统填报后,将全套申报材料扫描件(申报表同时提交excel版及pdf版文件,电子版文件命名时请标注单位名称,并按上述佐证材料清单编号和命名)发送到协会邮箱:office@gdippa.com。电子邮箱材料与系统申报材料不一致的,以系统为准。所填报的数据及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时间
企业系统申报及资料发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定条件
评定条件及相关要求按照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执行。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请在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官方网址(https://www.gdippa.com)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7月14日
(联系人:麦伟雄;联系电话:2622019)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