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 发文字号 | 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4〕61号 | ||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横琴,高新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 | ||
| 截止日期 | 2024年09月19日 | ||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4〕336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省2024年“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先导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按照《通知》要求,先导区试点以城市(地级及以上城市)为单位进行申报,地域相近、优势互补的城市可联合申报。
二、方案编制
请有意向申报先导区试点的地级以上市认真准备本市试点工作方案,并附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有关要求参照《通知》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评审指标(附件2)。
三、工作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先导区试点的地市于2024年9月19日前将加盖市人民政府公章的申报表(模版见附件3)、方案材料纸质版(一式7份)和电子版(光盘刻录,含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pdf版)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gyhlw@gdei.gov.cn、gdca_gdiot@gd.gov.cn)。计划单列市可通过市政府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申报。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
3.“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申报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迎风、胡嘉娟,020-83135976,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512室;省通信管理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子彰,020-87626332。)
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