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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项目申报
市级
发文单位 珠海市商务局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横琴,横琴,高新区,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高栏港区
截止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各有关保险公司、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60号)精神,为做好2023业务年度省级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工作。

专此通知。

附件: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

珠海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日

(联系人:全迪,电话:13726216240)

 

关于印发《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