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珠海市商务局 | ||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横琴,横琴,高新区,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高栏港区 | ||
| 截止日期 | 2024年01月15日 | ||
各有关保险公司、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60号)精神,为做好2023业务年度省级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工作。
专此通知。
附件: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
珠海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日
(联系人:全迪,电话:13726216240)
关于印发《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