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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11-07 10:22:00 浏览次数:1243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区(功能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推动珠海市企业探索建立科技研发、专利和标准协同推进机制,有效支撑重点产业、核心技术的发展运用,按照《珠海市聚焦“产业第一”实施标准化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面向全市征集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试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围绕我市四大主导产业、三大优势产业,以产业集群重点头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组织为重点申报主体。

二、申报条件

试点项目申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珠海市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试点项目应体现行业发展特点和趋势,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技术的提高和相关科技成果的标准化、产业化;

(三)参与过国际、国家、行业等先进标准的制修订,拥有有效的专利成果,具有专利标准创新联动工作基础;

(四)遵纪守法,没有失信记录。

三、工作任务

(一)项目实施期限

实施期限为立项之日起12个月内。

(二)项目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体系。试点承担单位应整合专利和标准化工作职能,实现专利和标准化工作协同管理,推动标准研制与专利布局有效衔接,提升高质量标准的研制实施与高价值专利的培育布局能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专利标准融合试点工作体系。

2.建立专利标准融合工作制度。试点承担单位应加强专利、标准信息运用,建立知识产权、标准化人员全程参与技术创新、生产经营关键活动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科研创新、专利挖掘与标准预研同步、科技成果转化、专利申报与标准制定同步、科技成果产业化与标准实施同步的“三同步”试点工作机制。可根据单位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项目管理激励机制,标准专利联动评估机制、人才融合培养机制。设立专利标准融合专项资金,为试点创建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3.产出一批专利标准融合成果。系统分析所属产业关键环节、专利分布、技术共识和发展趋势,查找短板、分析标准需求,研究提出产业重点标准需求清单,将标准研制嵌入科技研发过程,支持试点承担单位将专利技术方案转化为标准的核心技术要素,提升标准的先进性。鼓励“链主”企业联合本行业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专利与标准化服务机构共同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标准研制、标准必要专利研究、组建专利标准联盟,形成一批高质量、高价值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联合标准,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打造产业链专利标准融合生态。

4.开展业务培训与人才培养。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分级分类推进专利和标准化培训工作,培养专利标准融合创新人才。支持试点承担单位专家、技能人才实质性参与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培养一批标准化骨干型、领军型人才。加强与国内外专利标准融合先进单位、技术组织的交流合作,实现“引智”和“引技”。

5.强化专利标准文化建设。借助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活动契机,加强专利标准融合政策、知识和技能培训教育活动,提高项目主体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整体意识,形成崇尚知识、崇尚创新、崇尚标准的良好氛围。举办重点标准宣贯会、技术成果推介会等重大活动,对自主创新成果、专利转化成果、标准成果进行宣传推广,展示专利标准融合先进典型和突出成效,提高公众对珠海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工作认知度。

四、工作步骤

(一)推荐申报

1.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一个技术、专利与标准联动创新试点项目,本试点项目支持有关单位组成联合体申报。

2.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3.各区市场监管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申报的试点项目进行初审,重点评估申报单位的专利标准化能力、预期效果和保障措施等再择优推荐。

(二)评审认定

1.各区市场监管局统一将辖区内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填写《珠海市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试点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于申报截止时间前报送至市局标准化科,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sscjgjbzhk@zhuhai.gov.cn。

2.材料受理后,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经核准、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试点创建单位名单。

(三)组织实施

1.试点建设。项目承担单位应成立试点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试点项目的统筹协调和实施,明确相关职责和工作要求,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和建设任务。

2.培训辅导。试点项目计划下达后,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试点创建专题培训,组织专利、标准化专家对试点承担单位进行“一对一”调研辅导,开展试点承担单位与重点龙头企业的互动交流学习。

(四)验收考核

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完成前3个月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验收考核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结报告、建设成果及典型案例等。

(五)政策支持

按照《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扶持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完成专利标准融合试点创建并通过验收的单位予以资金扶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有关试点示范项目。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

1.珠海市技术、专利与标准联动创新试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已取得的专利、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标准证明材料;

3.人员培训、获奖情况等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主体应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一份,组成联合体申报的请确定项目牵头单位负责项目推进与组织实施。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下午18: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珠海市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

2.珠海市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融合试点项目申请汇总表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冀拓,2622612;杨竣麟,2622293)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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