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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时间:2024-04-30 15:08:53 浏览次数:155 来源: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节日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规范我市“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作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加强价格自律,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二、规范明码标价,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三、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依法开展促销打折等优惠活动,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四、宾馆酒店、民宿、露营场所等经营者要严格规范价格行为,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要切实履行价格承诺,重点防范电商平台、直播销售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等行为。

五、各餐饮、停车场、交通运输领域、景区等行业经营者,要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价格投诉电话、优惠减免政策等,不得随意涨价,严禁价外加价及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请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共同维护珠海城市形象。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并持续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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