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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第三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的通知

时间:2024-06-25 15:43:46 浏览次数:529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合作区各文化体育企业或个人:

为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文化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横琴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水平,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关于依法承接原珠海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有关权利和义务的公告》,由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受理原《横琴新区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办法 (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扶持资金项目申请。现就做好第三批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主体适用于在横琴范围内注册和缴纳税收,并从事文化体育产业的企业或个人,自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1日前完成并符合《办法》扶持条款的项目。

二、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

三、申请类别

(一)在合作区举办重大文化体育活动赛事类

(二)在合作区创办横琴品牌文化体育活动赛事类

(三)文化设施项目类

(四)体育人才类

(五)原创文化作品类

(六)惠澳专项扶持类

四、申请程序

(一)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主体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办法申请指引》(以下简称《申请指引》)要求(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各项申请材料须编写目录及页码,按申请指引中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版。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和骑缝章,交资料时携带原件以备核验。

(二)项目初审

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查,申请主体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主体补正,申请主体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正后方可予以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第三方评审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组织第三方专业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组织现场评审会,各申请主体需就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现场阐述并答复评审小组的相关提问,评审小组将根据项目情况形成评审意见。

(四)项目公示

经评审通过的项目名单,将在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https://www.hengqin.gov.cn/livelihood/)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异议人需向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书,由合作区民生事务局进行调查或组织重审。调查或重审结果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取消本次项目申请资格;调查证明异议内容不实,经重新审定后可予以申请通过。

(五)资金拨付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按政府财政规定拨付资金。

五、申请要求

申请单位应根据《办法》和《申请指引》条款,充分研判项目申请类型后填写项目申请表。申请单位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需承诺真实有效,凡超过截止日期未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4年6月18日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6-8300037)

附件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申请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指引.pdf

附件2: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新区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办法(暂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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