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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孵化载体认定奖励及运营奖励的通知

时间:2024-04-16 11:32:20 浏览次数:366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实施办法》(第6/2024号执行委员会经济发展局规范性文件),现启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2023年度孵化载体认定奖励及运营奖励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扶持标准

(一)孵化载体认定奖励

1.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获认定的国家、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200万元奖励。

2.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获认定的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广东省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60万元、50万元奖励。

3.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获国家或者广东省粤港澳、国际化、专业化资质的众创空间每项资质再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科技企业孵化器每项资质再分别给予40万元奖励。

在本办法有效期内达到多个奖励档次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给予奖励。

(二)孵化载体运营奖励

1.对获得国家、广东省、合作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资质认定的载体,引进培育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科技企业,按每个企业10万元的标准给予孵化载体运营单位奖励,单个孵化载体年度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获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纳入合作区规模以上统计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合作区认定的独角兽企业、潜力独角兽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

(4)近两年(2022年、2023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2.以上企业须在孵化载体内实质性运营,同一企业不能重复用于申请运营奖励。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按既定标准的120%享受相关扶持:

1.属于澳资企业。

2.澳门关联公司获得澳门特区政府重点科技企业认证。

二、申请及资金拨付程序

(一)申请

1.申报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5日17:00。

2.申报网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ycfz.hengqin.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227193269243990016

3.申报材料:根据申报项目类型,在线填报相应的申报书,上传有关附件材料。

(二)审核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三)公示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审核情况在合作区官网和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已申请资金支持的申报单位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须于公示期内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申诉通道反馈,逾期不受理。

其他单位或个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反映,逾期不受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四)资金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报单位,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拨付扶持资金。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按申报时间节点要求,抓紧时间尽早填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信息填报不准确、申请材料不规范或者不齐全等原因退回申请的,申报单位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申报采取全流程无纸化线上系统申报。纸质原件材料请申报单位留存备查(上传系统的申报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2996579

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756-8841172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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