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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商务局关于再次公开征选珠海市家电以旧换新线上销售平台企业的公告

时间:2024-09-29 11:19:04 浏览次数:559 来源:珠海市商务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为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工作部署,进一步释放绿色家电消费潜力,我市拟发放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为统筹线上线下两种渠道,现特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选珠海市家电以旧换新线上销售平台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选平台工作任务

入选平台在实施过程中开展废旧家电回收信息核验、录入补贴商品信息、核验消费者资格、开发支付服务系统、动态监控补贴资金使用、以旧换新宣传等工作。

(一)对接广东消费品以旧换新资格核验系统,核验消费者身份信息和消费券信息,确定是否符合参与补贴的条件。

(二)开发支付服务系统,动态监测和报告补贴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完成补贴账单核对,建立补贴资金使用明细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做好适用商品信息库预录入和持续维护工作,能够在实时交易时核验补贴商品信息。

(四)加大活动期间技术力量投入,完善风险管控机制,确保补贴使用顺畅方便快捷,财政资金投放安全高效。平台应采取有效措施,在活动全流程防范和阻止套取补贴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违法事件或迹象,平台应立即核查,调动全部资源迅速追回财政资金,第一时间向我局报告,及时将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并全程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五)加大活动期间人力投入,提高运营服务保障水平。制定补贴发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安排专门团队及时解决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补贴发放平稳有序,妥善处理客户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六)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加大补贴发放期间配套资金投入和活动宣传力度,提升民众对补贴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动员、鼓励参与核销的平台商户在补贴发放核销期间推出配套优惠,叠加放大活动效果。

(七)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补贴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实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需提供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身份信息、旧家电信息、收旧凭证、发票信息、支付信息、新家电物流信息等相关数据。在每个审核周期,严格按照审核要求,提供完整交易线索包括但不限于票据、配送凭证等,并做好工作总结。

二、入选平台具备的有关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信用良好,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属于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从事家电产品零售业务,后续可延续到电子消费品零售业务;

3.平台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具备资金结算、清算等能力,具备相关合法资质;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期;

6.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严重质量事故和负面舆情;

7.近年来在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类似补贴活动运营服务能力。拥有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能够保证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和后台数据真实完备。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有稳定的本地专业团队及时解决咨询及投诉等问题,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三)具备较强的工作协调组织及宣传发动能力。能够积极利用平台自有渠道开展宣传,配套自有资金、联合商户推出优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率。

(四)能够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交易数据记录及分析报告,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如有违法违规情况或严重失信行为,将取消平台活动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服务平台须提供顺畅、安全、高效、优质服务,平台须按要求按周期向我局提交全市补贴核销等相关数据;本次补贴核销全部完成后,平台须及时提交汇总数据和工作总结。

(六)活动期间,服务平台在补贴核销时不得向参与活动商户收取额外佣金。

(七)需具备线上家电类商品销售优势,具有完善的收旧换新、安装维修和商品自营能力,确保消费者选择购买商品为活动范围内的全品牌、全品类商品。能提供一站式收旧换新服务和旧品抵扣优惠等服务。

三、入选平台确认原则

(一)优选资质齐全的服务平台。

(二)优选安全性好、覆盖能力强、服务质量好、工作配合度高的服务平台。

(三)优选流量好、协调配套各种资源好的服务平台。

(四)本次补贴发放将对履约不力或违约的入选平台企业实行熔断机制。活动期间,已确定入选服务平台如果存在对套取补贴不法行为阻止不力、发生大规模套现(及风险)、严重违反发放使用规则、拒不履行三方协议义务等情形,我局将视情况终止该平台资格。

四、入选平台确认流程

本次征选平台收集申报材料日期为9月27日-12月31日,在此期间均可提供申报材料,我局随报随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按规定程序分批次形成拟入选平台企业建议名单,报局领导审定后,通过珠海市商务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材料报送

凡有意向参与征选的平台企业,请将申请书(包括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类似活动情况、本次政策实施服务方案、风险管控方案、平台提供配套优惠的相关承诺和叠加商户优惠等)及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材料为复印件的,要求复印文字和图案清晰,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送达珠海市商务局,盖章扫描件按照“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整合为PDF文件,同步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杨先生,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159863,0756-2226863

邮箱:swjxsy@zhuhai.gov.cn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迎宾北路3333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5楼555办公室

珠海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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