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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24 10:17:37 浏览次数:261 来源: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2021年获认定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42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9号)要求(见附件1),现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1年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

二、申报和复核的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按《办法》的“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其中,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发明专利等I类知识产权证明仍需提供;“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对复核企业不作要求、对新申请企业仍需满足;审计报告需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并提供纸质复印件。

三、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线上填报应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务必于4月25日-5月19日期间完成,同时填写《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或《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于5月19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我局政务邮箱gxjmyk@zhuhai.gov.cn;线下报送,应按照《纸质材料清单、数量及装订要求》(见附件7)准备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含申请书(见附件2、附件3)、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见附件6),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其中,申请书三份,一份随佐证材料合订成一册(按要求顺序装订),另两份单独装订。纸质材料于5月23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香洲区兴华路111号中侨兴商业大厦2号楼)417室。

五、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消息,非法牟利。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培育平台提供免费线上培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均提供免费咨询辅导服务。

六、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主动申报,我局视情况抽取一定比例企业进行现场调研,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推荐。

七、未尽事宜请参阅省工信厅通知(见附件1)。

特此通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3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2229682、2114451、2229545;区工信部门联系电话:香洲区2516412,金湾区7263009,经开区7619919,斗门区2782064,高新区3626980)

 

 

附件: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doc

附件3: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doc

附件4: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5: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6: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doc

附件7:纸质材料清单、数量及装订要求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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