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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珠海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16 10:16:18 浏览次数:1412 来源:市科技创新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组织开展我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征集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条件

农村科技特派员是针对我市农业农村发展需求,在我市农村、农业企业、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以下简称“对接单位”)开展技术引进和成果转化,创新创业服务,技术培训和政策宣讲,农村建设规划 、农业生产、网络销售等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三农”的科技活动的科技人员。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须为在珠具备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热心“三农”工作,愿意到农业、农村生产一线从事相关科技服务、对口帮扶,专业素质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好的知识传授和人际沟通能力,善于运用多种手段和途径推广新技术。

(三)学历本科以上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具备深厚的农业科技服务能力、有显著的农业农村服务实绩、在群众中有良好口碑的“科技能人”,经所在单位主管推荐,也可申报入库。

二、派出单位职责要求

派出单位为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实验室、研究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事业单位。

派出单位职责: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入库,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开展对接科技服务,确保派出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待遇,负责组织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审核申请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出具推荐意见,按照科研项目要求对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进行管理。

三、支持措施

申请入库科技人员经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审核通过后,正式成为我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鼓励和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和派出单位主动与我市农村、农业企业、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相关对接服务活动。农村科技特派员与对接单位对接、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约的项目可申报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通过评审立项方式给予资助。

四、入库程序

市科技创新局常年受理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征集申请。

1.申请人填写《珠海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登记表》。

2.派出单位对申请人的入库登记表予以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派出单位汇总填报《珠海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人员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4.派出单位将《珠海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登记表》和《珠海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人员汇总表》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hskcjcgk@zhuhai.gov.cn。

5.市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发布入库通知。

联系电话:2538006,2139396。

 

附件1:珠海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登记表

附件2:珠海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人员汇总表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1:珠海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登记表.wps

附件2:珠海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人员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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