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5〕409号
时间:2025-08-18 11:01:17 浏览次数:30 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提升全省科技咨询服务能力和创新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建设,现启动2026年度广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以具有较强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必要条件的独立法人单位为主,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长期关注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和积累,具备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申报时应提供与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成果应用证明等材料。每位申报人限报1项。
(三)项目研究应突出应用导向,以服务科技决策为主,不支持纯技术理论、纯自然科学理论、纯人文科学研究以及其他非应用性研究的申报。
(四)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项目材料应真实、无知识产权争议,研究所引用或提供的资料数据以直接来源或最新数据为主,研究报告不得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研究内容涉及科技安全、敏感领域的科学数据、新颖技术、重大创新,原则上不对外发布。
(五)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管理诚信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4〕2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研究内容、绩效目标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5.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6.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7.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七)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的具体申报条件,所涉科学研究和医疗活动须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用账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查看具体指南文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推荐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确有不宜通过网络形式提交的,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科技厅审核把关后可走线下申报。
(二)指南文件仅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
(三)项目评审评估过程中需要提供书面材料的,由专业机构另行通知提交。
(四)项目按程序获得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件再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均需签名、盖章,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评审及入库
软科学项目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对申报项目的背景、依据、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科研能力、时间进度、绩效目标等进行评审论证:
(一)重点项目采用推荐论证方式,面上项目采用网络评审方式。
(二)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照广东省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对拟立项项目进行查重。
(三)申报项目按程序审核报批后纳入项目库管理,视年度财政预算出库支持。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2025年9月1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17:00。
五、联系人及电话
(一)省科技厅综合规划处(专题业务咨询):
020-83163611(811/803)、83163626、83163836。
(二)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系统技术支持):
020-83163930、83163338。
(三)综合业务咨询:020-83163834。
附件:
1.2026年度广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指引
省科技厅
2025年8月15日
附件:1.2026年度广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