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协议类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4-05-27 15:07:16 浏览次数:1101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降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科技型企业的运营成本,现启动2023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协议类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的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按协议申请2023年租金补贴的企业或机构;
(二)其他符合条件按协议申请租金补贴的企业或机构。
二、补贴园区范围
(一)申请期间为2023年6月30日及之前的,按照《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第三条园区范围“横琴创意谷、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中拉经贸合作园(横琴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横琴国际商务中心(ICC),以及经横琴新区管委会同意集中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载体和服务的专业园区”;
(二)申请期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按照《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优质科技创新环境实施办法》(粤澳深合经发通〔2024〕13号)第五条内容“经合作区经济发展局认定的办公楼宇”。
三、补贴标准
以申请企业或机构与政府签订协议约定的合作区相关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政策规定为准。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和审核。企业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网址:https://ycfz.hengqin.gov.cn/#/themeTypeDetail?id=1201816066107600896&isPreview=1)。所在园区运营单位对企业线上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后,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对企业进行复核。线上申报资料如下:
1. 按协议申请2023年租金补贴的企业或机构: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按协议申请);
(2)项目合作协议/承诺函;
(3)租金发票;
(4)按协议申请企业或机构需提供2023年度协议承诺指标完成情况表,及指标完成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
2. 其他符合条件按协议申请租金补贴的企业或机构: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按协议申请);
(2)项目合作协议/承诺函;
(3)租金发票;
(4)按协议申请企业或机构需提供相应年度协议承诺指标完成情况表,及指标完成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企业盖章。各园区运营单位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受理和日常实地办公核查,出具初审意见的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可对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实地办公核实。
(二)公示: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通过审核的拟扶持企业名单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已申请扶持资金的单位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须于公示期内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申诉通道反馈,逾期不受理。
其他单位或个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反映,逾期不受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三)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企业,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拨付资金。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24日17:00。不符合条件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3292351;
横琴企业专属网页技术联系电话:0756-8841172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优质科技创新环境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澳深合经发通〔2024〕13号).pdf
附件2.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珠横新办〔2020〕1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