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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13 16:57:41 浏览次数:841 来源: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及运用能力,激发企业在知识产权创新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根据有关工作部署,现启动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认定工作。请相关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于2024年12月14日前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认定申报指南

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1

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认定申报指南

一、培育认定数量

培育认定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不超过10家。

二、培育认定条件

申请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一名领导分管。

(二)企业设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三)企业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四)企业拥有有效专利总数30件以上,其中有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总数20件以上。近三年无恶意抢注商标或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五)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两年无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三、申报材料

(一)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总结报告(请按自评表的内容撰写)。

(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相关制度。

(四)珠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自评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五)专利证书(在系统中上传专利证书;超过30件专利的,上传30件专利证书及全部专利清单)。

(六)2023年财务资料(年度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

(七)专利权不属于申报单位的,应提交有关专利独占许可等证明文件。

(八)其他涉及评分内容的证明材料。

(九)申报表、自评表中有关当年的数据是指2023年度的数据。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企业在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网址:https://113.106.103.75/#/home

系统申报时间从2024年11月15日9:00至2024年12月14日24:00,审核及办结时间为45个工作日。请各申报单位于系统关闭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本次申报全程网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件)

五、培育认定程序

(一)企业在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提交申报后,由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初审。

(二)初审合格后,市知识产权局按照专家评审制度,组成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

(三)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或要求申报单位进行陈述和答辩。

(四)市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确定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并公示。

六、义务和责任

被培育认定企业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继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深化知识产权工作、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二)配合完成财政绩效考核工作。

(三)配合完成主管部门开展的知识产权相关的调查、分析、研究、论证工作。

(四)配合推广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等方面工作经验。

七、联系方式

麦伟雄,2622019;李宛蔓,1375005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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