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珠海市级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对外服务方式的通知
时间:2022-02-15 15:19:56 浏览次数:7544 来源:珠海市司法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为切实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2022年1月18日起,珠海市级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就调整相关窗口服务方式通知如下:
一、自1月18日起,珠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珠海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珠海市法律援助处和珠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市级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暂停现场服务,以“非接触式”途径办理业务为主。
二、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接受线上“非接触式”途径办理业务,办事群众可拨打12348、登录gd.12348.gov.cn或使用“珠海智慧司法”微信小程序等在线办理事项。
三、在珠海市医调委已安排近期调解的,由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或代理人联系,视情况予以改期或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背对背的调解。当事人、代理人如需向市医调委提交申请调解相关材料的,建议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208号宏大花园6栋3楼(医调委)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医调委邮箱(zhytw0756@163.com)。医调委工作人员收到相关材料后将会通过电话方式及时反馈。
四、如遇紧急情况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的,可致电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662094、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662644、市法律援助处2662088、市医调委窗口2285500进行预约服务,根据工作人员通知和指引进行办理。进入相关服务窗口工作场所前,须配合测温、出示粤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结果,进场后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体温异常、粤康码非绿码的人员谢绝入内。
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安全为第一要务。调整服务方式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恢复现场服务时间将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珠海司法”微信公众号。
珠海市司法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