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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 年)

市场开拓/产业发展
市级
实施主体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有关企业: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珠海市,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2035年12月31日
发文字号 珠发改能源〔2022〕41 号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 年)》及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9日

 

附件下载:《珠海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 年)》及实施方案.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