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各有关单位 | ||
政策依据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珠海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 | ||
企业规模 | 中型,小型,微型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高新区,金湾区,经开区,万山区,保税区,高栏港,横琴 |
有效期至 | 2027年12月31日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持续加大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精准支持,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取得新成效,现将《珠海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融资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工业互联网科)和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货币信贷政策管理科)反映。
附件:
1.珠海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融资服务工作方案
2.银行机构业务联系方式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
2025年3月28日
(联系人: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梁晓琪,0756-2213129;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谭健炜,0756-3328146)
附件1
珠海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融资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部署要求,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珠海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加快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打通资金链与创新链堵点,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取得新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及《珠海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为指导,通过深化政银企合作,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强化数字化转型融资支持,助力中小企业实现“降本、提质、增效、绿色、安全”发展目标。
二、工作目标
1.融资规模提升:力争2025~2027年向我市有数字化转型需求的相关企业给予累计总授信额度不低于50亿元的综合融资支持,优先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相关重点行业企业。
2.产品创新突破:推动各金融机构推出适配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数字化转型项目平台建设需求的专属信贷产品。
3.服务机制优化:建立“政策引导+金融支持+技术赋能”三位一体的融资服务体系,企业走访对接覆盖率超90%。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数字化转型融资对接机制
1.动态企业库管理
依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动态发布的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拟改造企业名单、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库、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等,筛选优质企业纳入融资服务白名单,定期推送至各金融机构。
2.常态化政银企对接
每季度举办数字化转型融资对接会,组织银行、担保机构与准备或正在实施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企业“一对一”对接,重点满足数字化转型融资需求。
(二)创新数字化转型金融产品
1.专项信贷产品
鼓励银行机构推出适配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需求的特色产品,支持企业自主实施或通过采购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的数字化产品清单中的软件及设备等实施数字化转型。鼓励银行机构推出适配数字化项目平台建设需求的特色产品,重点支持数字化牵引单位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平台建设。银行机构根据企业或平台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等信息,核定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其中设备贷款期限最长5年,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3年,在合理范围内给予贷款利率优惠。贷款涉及的相关不动产评估费用、抵押登记费由授信银行与企业共同分担。
2.供应链金融支持
鼓励核心企业(数字化牵引单位、数字化集成服务商、数字化软硬件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质押、订单融资等方式为其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增信。
3.设备更新融资工具
结合我市促进技改投资稳增长工作方案,推广设备融资租赁、技改贴息贷款等模式,优先支持企业淘汰落后设备、升级智能产线。
(三)打造融资对接专区
借助我市云上数字化赋能平台打造中小企业融资对接专区,通过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AI)、区块链等技术整合资源、优化流程、解决信息不对称、提高融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实现从“信息中介”到“智能服务”的升级,构建高效、透明、可信的融资生态。
1.智能融资匹配
现有“供需对接”功能基础上增设融资对接功能,以AI驱动融资需求智能解析,支持企业发布融资规模、用途、期限等需求,平台通过智能算法推荐适配的金融产品,提升融资匹配精准度。
2.信用评估与风控
结合金融机构的信贷记录及偏好,建立企业信用画像(行业、规模、信用),为融资风险评估提供支撑,并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等数据的变化预警潜在风险。
(四)优化融资服务流程
1.绿色通道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企业融资需求开设绿色通道,优化授信审批流程,提升授信审批效率。
2.数字化评估工具应用
结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引入与工信部门有合作的第三方机构的数字化水平评测数据,将评测结果向银行免费提供作为授信评估参考依据,辅助银行快速核定授信额度,形成“改造—评级—融资”闭环。
(五)完善风险分担机制
1.担保机构联动
鼓励我市融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开发适配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的特色产品,根据我市“四位一体”融资平台工作机制,结合财政预算情况,给予担保获得合作银行贷款的企业一定比例担保费用补贴。
2.政府贴息与风险补偿
对我市“四位一体”融资平台合作银行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融资支持的,结合财政预算情况,给予符合条件的获贷企业贷款利息补贴。对我市“四位一体”融资平台合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为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融资支持,发生不良贷款的项目纳入“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补偿,结合财政预算情况,给予合作金融机构一定比例风险补偿。
3.融资增信手段
鼓励银行机构与数字化转型项目企业或产业数字化转型行业平台建设企业协商,将“小快轻准”数字化转型项目(普惠项目)、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标杆项目)或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行业平台符合申报条件后所能获得的事后奖补作为融资增信手段,结合财政预算情况,对发生不良贷款的项目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金额为限给予银行补偿。
四、保障措施
1.建立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统筹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融资支持工作。日常协调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工业互联网科)和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货币信贷政策管理科)共同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适时将我市有数字化改造和融资需求的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等名单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定期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融资支持情况。
2.强化数字化转型政策协同
在省级专项财政资金的支持基础上,综合运用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促进工业投资贷款贴息、“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及货币政策工具等政策构建多层次支持体系,形成政策合力,加大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且获得融资支持的试点企业,在技术升级与创新领域,围绕金融支持的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融资租赁等关键环节,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助力企业突破数字化转型的资金瓶颈。鼓励各区(功能区)制定配套扶持政策,形成市、区联动的资金保障机制。
3.做好融资支持工作方案宣传推广
整合政府、银行、园区、协会、投资机构等多方资源,通过政策宣传、现场座谈、供需对接、线上平台、新闻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融资支持工作方案的推广力度,让广大制造业中小企业详细了解和充分享受综合融资服务,及时宣传总结融资服务典型做法和成效亮点,持续迭代融资服务产品和提高服务水平,着力营造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浓厚氛围。
五、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