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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多式联运攻坚打通堵点卡点行动方案(2026—2030年)

市场开拓/产业发展
国家级
实施主体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航局 国家邮政局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高新区,金湾区,经开区,万山区,保税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2030年12月31日
发文字号 交规划发〔2026〕51号

现将《实施多式联运攻坚 打通堵点卡点行动方案(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航局
国家邮政局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实施多式联运攻坚 打通堵点卡点行动方案

2026—2030年)

发展多式联运是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关键举措。当前,我国多式联运发展进入数智化赋能、网络化运行、系统化提升的攻坚期,但还存在跨方式换装效率较低、信息互联互通不畅、联运标准规则不统一、全链条一体化服务水平低等堵点卡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通多式联运堵点卡点,推广已形成的试点经验,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加强跨方式一体衔接等决策部署,坚持有限目标、重点突破,以强化节点多式联运功能为抓手,以提高跨方式转换效率为关键,以组织模式创新为突破口,聚焦主要货运节点“一点一策”完善多式联运设施体系、信息联通体系、标准体系、企业服务体系,加快构建现代化多式联运网络,为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提供重要支撑。

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推动1000个左右主要货运节点提升多式联运功能,多式联运1小时换装率超过90%,沿海港口多式联运港区铁路进港率达到80%、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实现铁路进港率100%,清洁运输比例稳步提高,港口、铁路、多式联运企业实现铁水联运作业信息有效对接,带动集装箱铁水联运安检优化、多式联运“一单制”业务流程规范等标准规则取得新突破,形成一批具有跨区域联通和全过程管控能力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和综合物流集成商。

二、实施载体

依托主要港口、重点内陆港、大型物流园区、规模化产业园区、中欧(亚)班列集结中心,加强自上而下谋划、重点工程项目引导,加快更新改造和建设一批符合国家重大战略要求、需求规模大、联运功能突出、资金有保障的主要货运节点。

主要港口。重点围绕集装箱运输系统、能源和重要物资运输系统、多式联运重要港区,完善港口集疏运铁路,优化联运设施布局,创新运输组织模式,提升铁水联运效率。

重点内陆港。围绕与沿海港口联系紧密、吞吐量规模较大、具有通关功能的内陆港,重点提升中转换装、运输组织、供应链集成、通关等功能,强化陆海协同联动。

大型物流园区。围绕由国家或省级批复(或纳入国家或省级规划),年货物吞吐量在150万吨以上且占地规模500亩左右的物流园区(含国家物流枢纽等大型物流设施),重点引导各类货运功能区集中布局,增强转运设施设备配置,完善集疏运体系,提升数智化水平。

规模化产业园区。围绕由国家或省级批复(或纳入国家或省级规划),年货物吞吐量在150万吨且年产值(或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在500亿以上的规模化产业园区(或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完善货运功能设施,便捷衔接周边枢纽港站和国家干线路网,提升集群内各主要生产基地间的物流运输效率,促进物流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中欧(亚)班列集结中心。围绕中欧(亚)班列集结中心,重点加强与腹地、周边重点产业园区高效连通,完善通关、物流等服务功能。

三、完善一体融合的设施体系

(一)提升换装效率。加强多式联运换装区、装卸作业区、后方堆场和仓储等功能区集中布设,完善公铁换装平台、铁路站台库、港口换装堆场、机场货站、集装箱拆装库等设施,应配尽配邮政快递处理中心。鼓励采用资本合作、设立专用通道等方式,消除铁路、港口、机场货运区之间的物理隔离。推动主要港口、大型物流园区、规模化产业园区通过越库作业、共享堆场实现货物直接换装。提升重点内陆港、中欧(亚)班列集结中心国际运输功能,完善集装箱公共提还箱点和前置空箱,推动关务港务船务前置。因地制宜完善航空货运枢纽高铁功能。

(二)完善专业化设备。增设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装卸桥、滚筒接驳平台、散改集、航空集装器传送机等换装设备,推广标准化托盘等装载单元。配置智能卡口、远程控制龙门吊、无人集卡、自动分拣、AGV机器人等数智化设备。按照《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要求,推动完善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国家重点行业企业门禁系统联网。完善标准化充(换)电站布局,推动重卡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岸电和船舶大功率充换电站有效覆盖,鼓励新增或更新的内部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新能源。完善“平急两用”功能设施配置。

(三)健全集疏运体系。推动港口铁路专用线接入码头后方堆场,科学设置港湾站、港口站、分区车场和装卸点,加强港口与铁路场站共享,鼓励具备条件的港口开展“抵港直装、船边直提”。规划建设具备条件的千万标箱港口与重点内陆港间综合货运通道。大型物流园区、规模化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应直接连通作业区并具有整列作业能力。集疏运公路应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直接接入或通过专用通道接入铁路作业区、港口作业区和机场货运区。加强疆煤外运铁路专用线建设。

四、建设开放共享的信息联通体系

(一)推进数据联通共享。推动主要货运节点铁路、公路、港航、民航、快递、物流等企业运用股权合作、数据交易、资源置换等市场化方式完善信息和数据交换规则,加强数据集成整合、互联共享,实现客户一站式下单、业务集成化处理、单证信息自动流转、货物信息全程追溯、数据实时共享,促进多式联运智慧化发展。

(二)提升信息平台服务能力。建设和应用多式联运信息平台,联通物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交通物流、口岸、商务等监管信息平台。鼓励有条件的运输企业、多式联运经营人等提升专业化信息平台功能,通过推广应用标准化单证以及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一单制”数字化效率和安全可信水平。

五、完善衔接互认的标准体系

(一)加强标准规则衔接互认。因地制宜完善多式联运设施、货物装载交接、安全检查、单证业务、支付结算、保险理赔等标准规则衔接和互认的工作机制。推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跨方式互认。

(二)强化多式联运标准应用实施。按照《综合货运枢纽设计规范》《铁路专用线与港口衔接工程建设与运营技术规范》《公铁联运货运枢纽功能区布设规范》《空陆联运货物交接区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多式联运服务质量及测评》等要求,促进车型、船型、箱型标准化。加强多式联运标准培训,指导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标准研制、标准测试验证。

六、建立政企协同的企业服务体系

(一)创新组织模式。鼓励主要货运节点加强专业化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国家和地方多式联运政策,加强多式联运业务的制度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加强多式联运设施一体衔接、推动标准规则互认、促进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推广先进运输组织模式。

(二)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以资本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通过股权合作、资源整合等方式,引导铁路、道路运输、港航、综合物流等企业打造多式联运经营人和综合物流集成商,将多式联运跨方式协作转化为一体化运行。鼓励建设多式联运精品线路,推动“一单制”“一箱制”“一口价”提质扩面,优化提升铁水、公铁、江海、空陆联运质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健全“国家统筹指导、地方组织推进、节点成为主体、企业一体运作”的发展模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化认识,将打通多式联运堵点卡点作为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重点任务予以推进,加强部门协同,以更新改造为主,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一点一策”指导主要货运节点编制打通多式联运堵点卡点实施方案,结合工作需要,适时报送交通运输部。主要货运节点经营和管理单位要发挥主体作用,高质量谋划实施方案,一体推进组织模式创新和项目实施,确保“硬投资”项目有务实、管用、可操作的“软建设”配套措施。

(二)加强资金和政策支持。积极利用各类资金政策予以支持。在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和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枢纽功能提升等工作中对多式联运予以支持。开展打通多式联运堵点卡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在设施联通、数据共享、标准应用、企业服务方面持续加强探索。

(三)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法规标准衔接,制订综合货运枢纽及集疏运体系有关标准,研究制定铁路接轨管理办法,有序推进多式联运相关立法工作。优化集装箱多式联运标准体系,鼓励内贸集装箱发展,加快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集装箱应用。建设多式联运单证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标准化单证。加快制定多式联运公共数据开放清单。

(四)加强监测分析。加强主要货运节点多式联运监测,常态化监测多式联运1小时换装量等。

附件:打通多式联运堵点卡点实施方案(XX—XX年)编制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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