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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

市场/行业监管
市级
实施主体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政策依据 《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和《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珠海市,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2027年12月31日
发文字号 珠府办函〔2023〕133号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海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珠海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和《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现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对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目标,推进强区兴镇带村,着重提高镇区和乡村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区域教育发展水平,推动珠海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融合发展,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筑牢根基。

到2025年,城乡教育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有效提高,城乡教育差距逐步缩小。学前教育阶段,各区完成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申报工作。香洲区和金湾区通过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验收。义务教育阶段,对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评估资源配置指标,各区校际间差异系数小学不高于0.50,初中不高于0.45;完成我省下达的珠海市和各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科学业水平目标。高中教育阶段,高标准办好新建学校,提升西部高中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

到2027年,城乡教育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学前教育阶段,各区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义务教育阶段,减小不同类型学校学生的学业水平差异率。金湾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标准。斗门区乡村教育办出特色,乡村学校“美而优”,学生学业水平与镇区学校差异率低于15%。高中教育阶段,培育一批优质特色高中,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整体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

1.优化城乡学校布局结构。开展新一轮城乡学校布局优化调整工作,2023年8月前,以区为单位制定、完善城乡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做好未来五年区内“三所学校”(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寄宿制学校等在镇内起到核心校作用的学校)、较小规模学校(平均每个年级少于90人)及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区域规划和结构调整。妥善处理好就近入学与适度集中、办学规模与教育质量的关系。支持生源不足或不具备独立办公办园条件的地区通过设立公办园分园、设置城市微小型幼儿园等形式规范办学。加强公办中小学校学位建设,逐年提高义务教育标准班额数的比例。[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参与]

2.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对照国家、省和市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补齐学校办学条件短板。消除D级危房校舍,推进中小学校“厕所革命”,建设好乡村学校必要的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卫生健康和心理辅导场室(所)并配齐设施设备,确保到2025年学校办学条件达标。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100%。[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教育局参与]

3.着力办好办强“三所学校”。加大人员保障力度,将省市区级名校(园)长配备到“三所学校”并配齐配强学科教师;通过跨校评聘、设立校(园)特设岗位等方式吸引优秀骨干教师到“三所学校”交流任教;加强“三所学校”校(园)长、教师培养培育培训。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加大学校经费、人事管理自主权,鼓励学校深入探索开展课程教学改革、教育评价改革。到2024年,“三所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达标,专任教师足额配备,补充、培养、培训机制健全完善。到2027年,“三所学校”功能室建设、教学设备、生活服务设施、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不低于城区优质学校;区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比例、中小学本科学历以上教师比例、幼儿园专科学历以上教师比例不低于城区;户籍生源在区内就读的比例逐年提升。[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

(二)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

4.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做好普通高中规划,高水平办好鸿鹤中学、麒麟中学、香山中学、斗门区新高中和金湾区新高中等新建学校,依托北京师范大学育人能力提升工程,提升珠海市和风中学办学质量。以课程建设为核心,开展特色发展分类改革,遴选和培育具有人文、数理、科技、艺术、体育、语言等领域的特色学校;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建设,构建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形成科学合理、全过程的普通高中学业质量、办学质量监测评价体系。组建“高中—初中”跨学段教育集团,增强高中对属地初中的辐射作用。(市教育局牵头)

5.加强专业指导力量。建立城乡教研工作联盟,以城带乡开展集体教研,完善教师集体备课、校本教研等制度。建立教研员到乡村学校、相对薄弱学校蹲点联系制度。教研员5年内至少到乡村学校指导30次以上;新入职教研员3年内蹲点时间不少于1年。区教研部门每学期对乡村教师进行专项培训2次以上,每学期安排乡村教师上公开课或汇报课。继续开展学校特色项目培育和评选,指导乡村学校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市教育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

6.推进数字化赋能乡村教育。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区域教育数字化统一平台建设。强化数字资源应用,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数字化教材规模化、常态化应用。持续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深入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化学习,采用网络名师工作室、线上线下混合教研、虚拟教研、智能研修等模式,提升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推动教师管理信息化,通过大数据应用等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市教育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7.强化校长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校长队伍年龄和素质结构。严格落实校长任职资格要求,制定校(园)长选拔、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加强后备校(园)长培养力度,遴选一批城区年轻后备校(园)长到乡村担任校(园)长。实行校长城乡定期交流轮岗机制,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12年。到2027年,45岁以下乡村校(园)长达到50%以上。[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

8.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加强市、区两级教师发展中心内涵建设,大力推动教研基地、校本研修示范校、“三名”工作室协同发展。建设珠海市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名优教师送教下乡”活动,每年组织不少于1000人次送教下乡。加强教师发展体系建设,制定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梯级培养机制和聘用、考核办法。定期举办全市教师教学能力大赛,鼓励教师参加国内外学科竞赛活动,拓宽教师发展平台。各区应加大对较小规模学校的教师培训经费支持。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乡村学校和较小规模学校教师每学年参加区域集体教研活动的机会不少于活动总量的80%,新入职教师5年内应安排到城区学校或乡镇中心学校任教至少1年。到2025年,实现乡村学校教师学历全面达标,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完成率100%。[市教育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

9.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按照“两个不低于或高于”要求,依法保障教师工资收入;深化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落实班主任待遇保障。深化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在职称评定中增加教学的比重,进一步向一线教师倾斜,支持乡村中小学校按规定设置“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教师中高级岗位。关心关注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挖掘优秀乡村教师典型;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范围,统筹解决乡村教师开展走教、交流轮岗、支教跟岗等工作的教师住宿需求;建立乡村教师心理健康干预制度。[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参与]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0.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市级层面继续组建跨区域优质教育集团,支持市属学校和区属优质学校跨区组建教育集团,推进东西部教育均衡发展。各区加强区域紧密型教育集团建设。建立以“三所学校”为主体,镇内若干所同学段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为成员的紧密型教育集团,内部在管理协调、资源共享和教育教学方面实行一体化,推进行政、人员、资金、教学、研训、资源、考核一体化管理,提升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实现集团化办学质量整体提升。有条件的区从人员配备、经费支持上向集团倾斜。将较小规模学校纳入教育集团,增强学校人力财力协调空间。到2025年底,区域教育集团内教师通过跨校兼课、走教、支教、轮岗等方式流动顺畅。到2027年,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紧密型集团内资源统筹调配无障碍。积极探索城乡共同体建设。金湾区继续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试点项目。[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

11.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区域统筹、城乡一体”的教育管理体制和均衡发展保障体制,区域内中小学校教师实现系统统筹、学校自主用人。稳步推进区域内编制、岗位统筹调剂使用。推进落实《珠海市推进东西部校长教师交流工作方案(试行)》。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力度,每学年交流的校长教师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校长教师总数的8%;建立骨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激励机制,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推进以2-3年为一周期的教师交流。[市教育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

12.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紧紧抓住制订课程实施规划、实施教学改革重难点攻坚、加强科学教育和数字化赋能教学等关键环节与重点领域,推动改革落到实处。指导乡村学校探索乡土特色的教育教学模式,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丰富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内容,注重学生核心素养培养,做好与家庭教育、校外教育相衔接。指导乡村学校和较小规模学校结合小班化实际,开展差异化教学和个性化指导。加强对乡村幼儿园游戏和教育活动指导。开展初中学生生涯规划指导,积极探索普职教育融合。[市教育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

(五)构建良好育人生态

13.发挥乡村学校教育浸润作用。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到2027年争取创建5所以上乡村温馨校园。开展绿美校园创建,与校园规划、校园文化、教学活动相结合,力争2023年内全市75%的中小学建成绿色学校,确保2025年绿色学校全覆盖。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平台建设,发挥寄宿制学校全天候育人和乡村学校教育资源的独特优势,统筹课堂教学、课后服务、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学校管理等,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发挥学校辐射作用,多途径宣传家庭教育理念,促进家校共育。开展城乡学校劳动教育结对共建活动,实现城乡劳动教育资源优势互补、共建共享。[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牵头]

14.健全特殊群体教育关爱机制。民政和教育部门定期比对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建立档案登记管理。健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学习困难学生关爱教育服务体系,加强教育帮扶和心理健康服务,指导学校建立教师“一对一”帮扶制度,鼓励吸引社会资源增强工作力量。健全控辍保学常态监测机制,“一人一案”跟进,及时劝返复学。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落实《珠海市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发挥区、校两级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作用,加强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双向融合。[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残联参与]

(六)提升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15.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推进我市中职教育提升工程,逐步改善中职办学条件、推动中职学校硬件达标,满足高中阶段学位刚需。优化中职学校布局,集中力量在香洲、金湾、斗门各办好一所面向在校学生和当地各类学习群体的职业教育学校,开展好中职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中小学生职业启蒙教育和劳动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统筹职业教育资源对接区域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企业,落实《珠海市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建设一批紧扣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水平专业,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产教联合体。[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

16.开展高校联区镇助力行动。推动和支持在珠高校与区、镇结对,着眼共促共进,找准结合点,推动形成区域高质量发展与高校高质量发展的双赢局面。支持高校提供教育、科技、医疗、法律、人才培养、城乡规划等资源和服务。支持高校围绕“百千万工程”重点问题和实际需求进行专题研究,开展高质量的咨询服务,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鼓励高校深入开展蹲点式调查研究,探索形成一批实用型研究成果。支持高校师生团队利用专业优势,挖掘乡村价值,协助发展农文旅产业、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市教育局牵头,市科技创新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参与)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强化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目标要求、路径措施及部门协调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完善经费保障。市区财政要按照财政体制落实经费保障,督促资金使用单位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较小规模学校办学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保障,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不低于5%,并争取逐年提高。各区每年为公办幼儿园的基建维修、教育教学设备添换等安排保障资金,用于保障幼儿园日常正常运转。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区,根据工作评估实际情况由市教育局在“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额度内安排资金支持“三所学校”建设、教育集团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培养及课程教研建设等。

(三)强化跟踪落实。各区各部门定期报送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教育行动工作纳入我市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攻坚考核内容。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区要及时总结和报送好经验、好做法,树立改革典型示范,宣传以点带面经验。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良好氛围。

附件:珠海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发展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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