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 ||
| 企业规模 | 中型,小型,微型 | 适用区域 | 珠海市,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
| 有效期至 | 2025年12月31日 | ||
| 发文字号 | 工信部联消费〔2022〕79号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现将《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