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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关于印发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市场/行业监管
国家级
实施主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珠海市,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2025年12月31日
发文字号 工信部联消费〔2022〕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