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 > 政策详情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市场开拓/产业发展
省级
实施主体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政策依据 粤府〔2021〕53号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珠海市,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文件中未注明
发文字号 粤府〔2021〕5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


附件: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