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
| 政策依据 | 粤府〔2021〕53号 | ||
| 企业规模 | 中型,小型,微型 | 适用区域 | 珠海市,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
| 有效期至 | 文件中未注明 | ||
| 发文字号 | 粤府〔2021〕53号 | ||
| 发布时间 | 2021年08月11日 |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