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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市场开拓/产业发展
国家级
实施主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委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 年规划纲要》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高新区,金湾区,经开区,万山区,保税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文件中未注明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委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6年9月10日

 附件:《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十五五”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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