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委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 ||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 年规划纲要》 | ||
| 企业规模 | 中型,小型,微型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高新区,金湾区,经开区,万山区,保税区,高栏港,横琴 |
| 有效期至 | 文件中未注明 | ||
| 发布时间 | 2026年09月15日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委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