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 > 政策详情

珠江口西岸都市圈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6年版)

市场开拓/产业发展
市级
实施主体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政策依据 《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年版)》和《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发展规划》《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保税区,万山区,经开区,金湾区,高栏港
有效期至 文件中未注明

珠海市、中山市、江门市、阳江市低空经济专班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年版)》和《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发展规划》《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珠海、中山、江门、阳江四市低空经济标准化、协同化、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现将《珠江口西岸都市圈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18日

 

 

附件:1.珠江口西岸都市圈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6年版).docx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