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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市场开拓/产业发展
市级
实施主体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文件中未注明
发文字号 珠府〔2024〕28号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珠海市第十届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珠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3”思路举措,把握重大发展机遇,全力推动我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现就我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等三项原则,结合“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和绿美珠海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等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有力促进珠海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7年,能源、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体育、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加25%以上;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翻一倍。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进一步提升。全市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年交易量提升至10万辆以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年回收拆解处理量以年均10%增速稳步增长。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效率不断提高,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二、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航空、船舶、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为重点方向,实施工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质增效行动。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加快推动工业窑炉、锅炉、压缩机、泵、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加强智能制造软件产品设备推广,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推动安全生产、灾害事故救援等设施改造升级,加快推进老旧化工装置更新。严格落实能耗、排放、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编制全市工业设备更新供需重点项目清单,依托“云上智城”搭建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积极申报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

(二)推动能源和供电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进珠海电厂等存量煤电、燃气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推动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推进已达标或临近寿命期的风电和光伏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配电设施改造。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逐步淘汰更新S9以下配电变压器等落后低效设备。2024年底前全面实现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抄表到户;2025年基本完成全部用电问题突出城中村、城镇老旧小区治理,完成25台配电变压器更新改造任务。加快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按需推动60千瓦及以下既有充电桩的智能化改造升级。

(三)推动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加快小区及周边无障碍设施、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的适儿化、适老化改造,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安防、消防、防灾避险等配套设施更新升级。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实施外墙、屋面和窗户等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改造升级,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

(四)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光纤网络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升级,推动道路交通、照明系统、广播电视等数字化、数智化改造。加快广播电视双千兆光纤网络前端系统和传输系统的设备更新和改造,全面普及4K超高清电视收视体验。有序推动地下管网、地下管廊、桥梁隧道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网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加大供水水厂、管网和加压调蓄设施更新改造力度,强化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系统开展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和清污分流、破损管网等改造修复,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处理设施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燃气管道更新改造,运行年限满20年的燃气管道应改尽改。

(五)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持续推进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机场转运车辆等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鼓励推动10年及以上老旧城市公交车辆更新。到2027年,全面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更新淘汰。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加强低空经济装备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发展和示范应用。严格执行船舶报废和环保标准,依法依规淘汰高耗能、高排放、污染重的老旧船舶,以市场化方式推动LNG动力船舶应用,逐步扩大电动、绿色甲醇动力等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积极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升级改造,发展“服务区+”多场景平台生态。提升防范船舶碰撞桥梁设备设施水平。

(六)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淘汰高耗能、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装备。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扎实推进拖拉机、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因地制宜适度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设施。探索在国家和省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基础上,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实施市级财政叠加补贴。

(七)推动教育教学领域设备更新。推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设备和实验实训设备,支持以租赁形式更新设施设备。围绕教育高质量发展主线和“建设教育强市”目标,依托“云上智城”构建全市教育数字化平台,构建完善智慧教育体系。推动学校安全防范设施、教学仪器装备、校园图书馆、数字化基础环境等改造提升,推进市、区图书馆区域集群管理系统建设。教育教学资源配置重点向珠海西部地区、海岛倾斜。加强特色实验教学空间建设,推进先进互联网基础设施设备和网络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在全市学校开展配电设施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对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用电设施启动更新改造。

(八)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领域设备更新。以市场化方式推动我市A级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推动客运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推动珠海市体育中心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各类竞技场馆老旧设备的升级改造。利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旅游消费场所消费体验。

(九)推进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更新。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优化住院诊疗服务。探索推进公立医院医疗装备产品“购买技术服务”和设备租赁试点。

三、开展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强化政策引导,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汽车生产、经销企业通过开展促销活动、发放换新补贴、赠送充电桩等形式提供购车优惠让利,促进汽车更新消费。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十一)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鼓励家电生产、销售、回收等企业联合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活动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企业创新家电产品消费应用场景,鼓励各级工会组织与商家开展团购活动或者带量采购。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支持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等特色金融产品。落实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鼓励企业提供全过程用户跟踪系统服务,以优惠让利等形式对超过使用期限的空调、热水器等家电产品实施以旧换新。鼓励商家实行家电跨品类以旧换新。

(十二)开展家具家装消费品换新。研究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家具、家装企业加强上下游合作联动,打造线上样板间,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引导生产企业围绕智能家居等开发新型终端产品,鼓励企业推广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场景。

四、开展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行动

(十三)支持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设。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因地制宜完善城乡回收网络,发展“换新+回收”“互联网+循环利用”等新模式,至2025年底,全市推动至少建成5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动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规模化发展。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处理渠道。支持打造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

(十四)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鼓励汽车生产和流通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打造二手车出口基地和综合服务平台,培育二手车出口配套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拓宽海外市场渠道,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发展“互联网+二手”新模式。

(十五)支持再制造和梯次利用。积极培育回收、再制造、再制造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产业链。加强旧件损伤检测与残余寿命评估、质量性能检测及智能运行监测、先进表面工程与增材制造成型等技术研发应用,提高再制造全过程溯源追踪的信息化水平和设备安全性能。推动风电光伏、盾构机、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有序推进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十六)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支持建设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企业,培育一批废弃物循环利用龙头企业。鼓励国有企业及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化回收利用,支持企业工艺设备提质改造。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提升废弃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2025年底前完成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屏科技工业园和广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循环化改造。

五、开展标准提升行动

(十七)加强绿色低碳发展标准支撑。推动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炼化、钢铁、轮胎、化工等方面能耗、排放等相关标准制定和实施,提升锅炉、电机、泵、冷水机组、数据存贮设备等重点用能设备能耗标准。推动完善运输装备、城市基础设施节能低碳、绿色建造等标准。深入开展新型储能产业标准图谱实施应用。鼓励龙头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国际国家标准修订。支持格力电器开展“废弃电器低碳循环利用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冠宇电池开展“聚合物锂离子电池智能制造工厂国家级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建设。

(十八)加快产品技术标准更新升级。切实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快制定和不断丰富完善珠海推荐性地方标准。制修订一批涉及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打印耗材、退役光伏风电等产品设备和材料零部件回收利用的标准。完善家电、家具、汽车等产品标准。推动电动自行车电池、燃气用具等重要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配合省制定电梯主要零部件报废标准,监督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不充装不符合气瓶标准的气瓶。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产品、燃气用具等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十九)加紧重点领域标准衔接。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关国际标准化活动。支持我市承担建设的制冷空调、办公设备及耗材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价基地建设。配合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论证试点建设,推动广东碳标签评价。推动家用电器、新型储能、高端打印、低空经济、城市综合管廊等重点行业以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走出去。加强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合作,围绕绿色金融、智能家电、海关快速通关、气象预警、卫生健康、特色食品等领域大力开展“湾区标准”研制。配合开展“湾区认证”制度宣传和采信推广,支持和鼓励企业申请“湾区认证”。

六、强化政策保障

(二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用好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等相关领域省级财政资金,加大对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的支持。谋划储备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专项资金等,加强中央和地方资金统筹协同,联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等工作。落实老旧运营车船更新补贴政策,完善农机装备购置和农机作业地方补助机制。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绿色收费价格政策。推进机关单位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强绿色产品采购。严格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

(二十一)落实税收支持政策。严格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数字化智能改造、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新能源车购置、二手车销售等税收优惠政策,用好加速折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

(二十二)用好金融支持政策。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和中央财政专项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落实国家有关部署,引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推动融资租赁服务工业、教育、医疗、农业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强化绿色信贷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优化服务支持开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二十三)确保要素保障支撑。加强技术改造和循环利用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各区、各部门要统筹推进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予以保障。完善废弃物回收运输车辆上路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划定废弃物回收专用临停车位。对于只更新设备、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且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改造项目,按规定豁免环评手续。

(二十四)强化创新支撑服务。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等领域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突出需求导向,强化结果应用,综合应用业主制、“赛马”制、“揭榜挂帅”、板块委托等项目组织方式开展关键技术和装备攻关。布局一批中试平台,建立健全中试服务网络体系,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对接。

(二十五)加强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建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和督促指导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各区、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市、区联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充分利用消费促进年、中国品牌日、珠海房车联展、组织带量采购等活动,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信息共享,及时对接省有关部门,掌握政策动态,加强调研,摸清底数,优化供给端与需求端对接,结合珠海实际制定各领域工作方案,建立项目清单,主动承接利用上级支持政策,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表

重点事项

重点任务

主要责任单位

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以下各项均需各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推动能源和供电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珠海供电局等参与

(三)推动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四)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参与

(五)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邮政管理局、珠海海事局等参与

(六)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商务局、海洋发展局等参与

(七)推动教育教学领域设备更新

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参与

(八)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领域设备更新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九)推进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更新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参与

重点事项

重点任务

主要责任单位

开展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一)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等参与

(十二)开展家具家装消费品换新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开展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行动

(十三)支持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设

市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贸促会等参与

(十五)支持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六)支持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开展标准引领行动

(十七)加强绿色低碳发展标准支撑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十八)加快产品技术标准更新升级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十九)加紧重点领域标准衔接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强化政策保障

(二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委等参与

(二十一)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市财政局、珠海市税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等参与

重点事项

重点任务

主要责任单位

强化政策保障

(二十二)用好金融支持政策

市委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珠海监管分局等参与

(二十三)确保要素保障支撑

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强化创新支持服务

市科技创新局、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等参与

(二十五)加强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

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参与



附件: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2024〕2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