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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市场开拓/产业发展
市级
实施主体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高新区,金湾区,经开区,万山区,保税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2030年12月31日
发文字号 珠府〔202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