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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协同赋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方案

金融财税
省级
实施主体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中国银行广东省辖内各分行、广州市各管辖分支行
政策依据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高新区,金湾区,经开区,万山区,保税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2030年12月31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中国银行广东省辖内各分行、广州市各管辖分支行: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协同赋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促进处)、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反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2026年6月2日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许轩凯,电话:020-83133254;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李光杰,电话:020-83152534)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协同赋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方案.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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