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 ||
企业规模 | 中型,小型,微型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保税区,万山区,经开区,金湾区,高栏港 |
有效期至 | 文件中未注明 | ||
发文字号 | 珠发改〔2025〕8号 |
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现将《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珠海供电局 关于联合印发珠海市用户侧电化学储能安全技术指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上述各部门反映。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