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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用户侧电化学储能安全技术指引

市场/行业监管
市级
实施主体 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保税区,万山区,经开区,金湾区,高栏港
有效期至 文件中未注明
发文字号 珠发改〔2025〕8号

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现将《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珠海供电局 关于联合印发珠海市用户侧电化学储能安全技术指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上述各部门反映。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

2025年8月6日

 

附件:珠海市用户侧电化学储能安全技术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