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万山区 | ||
| 企业规模 | 中型,小型,微型 | 适用区域 | 万山区 |
| 有效期至 | 2026年03月31日 | ||
各镇,区各有关单位:
《2026 年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推动一季度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发展改革和政策研究局
2025 年1月29日
附件:
2026年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区推动一季度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市、区关于经济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加力支持万山企业稳产增产,全面激发消费活力,推动全区经济发展向新向优、提质增效,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狠抓项目建设提高投资质效
(一)全力推进中央资金项目。全面落实项目调度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和过程督导,推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加快建设。对照中央预算内投资、“两重”“两新”及中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积极开展 2026 年项目谋划,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获得中央资金支持。 (各镇、区社会事业局、市自然资源局万山分局)
(二)推动 2026 年提前批专项债券尽快发挥效益。用好用足专项债券资金,加快推动海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支付,确保专项债券尽早转化为有效投资。推动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专项债项目储备,提升项目成熟度,推动全区重大项目和在建、续建项目纳入专项债券储备和拟发行项目清单。(各镇,区发展改革和政策研究局、区财政和金融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社会事业局)
(三)加快推动重点项目进度。加快推进海洋牧场项目完成建设并投产,推进装备设备购置项目尽快落地,推动海岛高端酒店项目加快建设,推动桂海二三路商业街等文旅配套项目尽快动工。(各镇,区财政和金融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社会事业局、万发集团)
二、全面激发消费活力
(四)支持零售业稳步增长。对2026年一季度零售额达到2500 万元及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限上零售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去年同期无基数的企业,无增速要求。(区科技创新和商务局)
(五)支持住宿业提质增效。对 2026 年一季度营业额达到150 万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限上住宿业企业一次性给予 5 万元奖励。去年同期无基数的企业,无增速要求。(区科技创新和商务局)
(六)丰富海岛多元化商业活动。对于在 2026 年一季度赴万山群岛举办商务会议、产品发布会、团建、巡展、论坛、学术交流等商务活动的市场主体,按其消费支出的 10%予以奖励,单次活动奖励最高不超过 5 万元。(区科技创新和商务局)
(七)工会组织送温暖。春节前夕举办工会线上有奖活动,针对工会会员发放消费券,支持职工在市内实体商家购买食品、家居日用品、电子产品、外贸商品、农特产品等日用消费品,促进消费。(区党群工作部)
三、支持企业增产增效
(八)支持工业企业扩大规模。对 2026 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在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且同比实现正增长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区科技创新和商务局)
(九)支持批发业回稳向好。聚焦激发商贸主体活力、促进消费提质扩容,支持批发企业抢抓一季度销售旺季扩大经营规模,对 2026 年一季度销售额增量达 5 千万元、1 亿元、5 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 3 万、5 万、20 万元扶持。(区科技创新和商务局)
(十)促进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优质发展。根据企业规模和效益发展情况分档给予企业最高 80 万元的奖励。对 2026 年 1-2月营业收入实现 10 亿元及以上且同比正增长 2%及以上、3%及以上、4%及以上的规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0 万元、60 万元、80 万元。(区科技创新和商务局)
(十一)支持居民和修理其他服务业企业稳定增长。对 2026年 1-2 月营业收入实现同比正增长的规上居民和修理其他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3 万元。(区科技创新和商务局)
(十二)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容提质。立足服务全市产业数字化转型与创新发展战略,积极培育数字经济新动能,支持软信业企业开拓市场、创新发展。对 2026 年 1-2 月营业收入增量超过 800 万元且同比增长超过 15%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 10 万元奖励。(区科技创新和商务局)
四、全力做好企业扩岗稳岗保障
(十三)保障企业用工需求。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南粤春暖”招聘服务活动。举办公益性专场招聘会,依托我区各镇就业驿站、零工市场在“家门口”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同时通过广东公共求职招聘服务平台、“珠海职通车”小程序持续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区社会事业局)
(十四)落实就业补贴政策。主动为企业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并依托我区各镇多渠道开展就业补贴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活动。(区社会事业局)
五、营造节日温馨氛围
(十五)落实落细各项暖心举措。 节前多渠道摸排困难职工、先进个人等群体,特别是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交通运输、保供、水电、环卫以及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的基层岗位干部职工等,开展走访慰问。春节前面向全区工会会员举办春节游园活动,采购日用品、土特产、春联等应节物品作为奖品发放,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区党群工作部)
(十六)扩大海岛文旅消费。推出海钓、环岛游、卡丁车等特色体验活动,为游客提供丰富的游玩体验。联动海岛高端酒店、特色民宿、文创商店等新业态和特色消费场景,推出住宿+船票“惠游时光·秋冬送爽”惠民畅游优惠,同时游客可免费参与春节游园、祈福许愿、趣味游戏等精彩活动,并可获得精美礼品、消费券等新春好礼。(区社会事业局)
六、做实节假日服务保障
(十七)完善陆岛交通保障。增开春节期间海岛客运航班,往返地包括珠海市区、横琴、深圳、东莞等大湾区地区,满足春节期间海岛旅游出行需求。加强对港口码头、船舶设施等安全生产检查,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保障海岛居民和游客安全出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八)落实生产生活要素保障。各单位要主动联系重点企业,指导企业提前部署春节期间生产经营安排,加强设施巡查,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电力、成品油、通信等要素保障工作,落实各项保供措施,保障全区正常生产生活需要。节前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做好节假日安全值班值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鼓励企业为春节期间在岗职工提供通勤、用餐便利,做好连续生产企业的运行情况监测,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和诉求。(区科技创新和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十九)守好民生安全底线。切实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持社会治安稳定,确保粮食等民生保供产品供给足够,加强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加强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区发展改革和政策研究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各镇可参照区的做法,因地制宜自行出台一季度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政策措施。区、镇政策重叠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区级政策标准所需资金由区级财政统筹,镇级政策高于区级标准部分由各镇自行解决。各责任部门在 2026 年 1 月底前制定出台各领域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奖补标准、申报方式、拨付流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各项政策高效直达,确保政策措施第一时间落地。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省、市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6年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推动一季度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