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各普通高校 | ||
企业规模 | 中型,小型,微型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
有效期至 | 2024年12月31日 | ||
发文字号 | 珠就办〔2024〕3 号 |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各普通高校:
《关于开展“爱湾区 留特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珠海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关于开展“爱湾区 留特区”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就业创业,优化我市人力资源结构和质量,现决定开展“爱湾区 留特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攻坚行动。
一、行动时间
2024年5月至年底。
二、行动主题
爱湾区 留特区
三、目标任务
以推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坚持市场就业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千方百计拓岗位、优服务、强保障,2024年组织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100场、职业指导进校园不少于100场、服务高校毕业生不少于4万人,力争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7月底前达70%、年底前达90%,在珠高校毕业生留珠就业率保持在20%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为珠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支撑。
四、行动内容
(一)实施就业促进计划。联合高校、人力资源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各类机构联动等方式,广覆盖、高密度、多层次组织招聘活动,制作发布招聘日历,全年全市组织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不少于100场,各区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鼓励国有企业加大人才储备力度,每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不少于750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各区)
(二)实施创业扶持计划。支持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创新创业,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对个人自主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500万元,按规定落实财政贴息政策。联动本市高校和各类创业孵化载体,搭建“一核两翼”创业孵化生态体系,推动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载体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入驻培育,提供减免租金等扶持及公益性创业孵化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创新局、各区)
(三)实施基层成长计划。市区开发100个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优先吸纳贫困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镇街、社区(村)、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开发不少于200个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区)
(四)实施素质提升计划。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产业链龙头企业、制造业前100强企业等用人单位,开发设立 3000 个以上适合高校毕业生的优质见习岗位。深入实施“展翅计划”,团委、教育等部门通过开展专家讲座、训练营等活动,进一步拓宽大学生实习任职渠道,开发优质实习岗位不少于3000个。(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
(五)实施公共服务进校园计划。有序组织职业指导师、人力资源经理、技能大师以及港澳创业专家等专业力量走进校园, 开展职业规划、简历诊断、求职技巧、面试培训等各类职业指导进校园活动不少于100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股)长校园行”,送政策、送指导、送信息,各区进高校开展综合性政策宣讲不少于1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区)
(六)实施实践体验计划。联合我市各区“4+3”重点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联动在珠各高校,开展大学生创业素质提升暨就业训练体验营活动不少于4场,通过进名企、进园区、进基地,大力宣介珠海城市发展和产业环境,提升大学生社会融合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局、市教育局、各区)
(七)实施港澳大学生融合计划。实施2024珠港澳大学生创业之星育苗计划,组织珠港澳大学生初创型企业或项目团队征集和遴选工作,开展经营能力知识面授、珠海产业主题研学、名企园区参观考察、创新资源对接交流、十大珠港澳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等系列活动,累计服务珠港澳大学生初创型企业(项目)不少于100家(个)。(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
(八)实施暖心帮扶计划。组建一支人社暖心帮扶队伍,对脱贫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及特殊困难家庭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服务。根据不同困难状况和就业需求,分类制定帮扶计划,建立跟踪回访制度,确保其尽快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
(九)实施权益保障行动。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互联网招聘平台招聘行为的监管,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乱收费、就业歧视,以及以求职、就业、创业为名义的信贷陷阱和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出现无故解约、就业歧视等行为的,要及时约谈、及时纠正。(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各区)
(十)实施“筑梦珠海”宣传计划。对在珠高校毕业生发出一封公开信,发放一份政策服务清单。宣传树立一批到基层就业、民企就业或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典型,定期收集典型案例,推广各区特色做法,在相关媒体平台宣传推广。(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宣传部、各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主责,同时要投入精干力量,明确分工职责,全力以赴推进落实。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区、各部门要根据行动方案,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高质量完成相关任务,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各部门要加大优秀就业创业典型和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进一步增强就业信心。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就业预期,营造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