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
政策依据 | 《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粤发〔2023〕7号) | ||
企业规模 | 中型,小型,微型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
有效期至 | 2025年12月31日 | ||
发文字号 | 粤工信消费函[2023]16号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发展现代轻工纺织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径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广东省发展现代轻工纺织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轻工纺织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粤发〔2023〕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情况
(一)发展现状。本产业集群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等17个大类57个中类中的174个小类。我省轻工纺织产业基础较好,是全球主要的轻工纺织生产基地之一。2019年,全省轻工纺织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6383.5亿元,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6775.2亿元,约占全省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的20%。2022年,集群实现工业增加值6608.6亿元,完成营业收入27856.50亿元。在珠三角、东西两翼形成了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其中服装、皮具、家具、造纸及纸制品、珠宝首饰、玩具、乐器、日化产品、塑料制品、陶瓷、金属制品等产品产量居全国第一,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二)存在问题。一是创新能力不强,质量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产品品种、品质、品牌不能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要;二是要素成本持续上涨,国际比较优势削弱,各类贸易壁垒增多,产品出口增速逐年下降;三是结构布局待优化,企业规模偏小,空间布局同质化、碎片化,产业链耦合不紧密、协同发展能力弱;四是部分行业节能减排压力大,资源、能源、环境等对产业发展的制约加大。
(三)优势与挑战
1.四大优势。一是产品品类丰富、具有较高国内外知名度,多个行业在全国乃至世界具有规模优势。二是拥有一批具成长性的骨干企业,向智能制造、服务制造等先进制造模式转型初见成效。三是拥有数十个各具特色的专业集群,基本形成涵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物流等环节的完整产业链。四是我国正在成为最大的消费市场,不同群体、地域的刚性及升级换代需求为产业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2.五大挑战。一是面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双重挤压”,贸易保护及争端增多,对传统外向发展模式的挑战;二是消费市场升级及日益多元化的需求,对原有供给结构的挑战;三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带来的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商业模式创新,对传统生产经营方式的挑战;四是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新要求,更加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治理要求对可持续发展的挑战;五是存在产业加速转移的风险,由于省内劳动力、土地等成本上升,存在产业加速向省外和国外转移的风险。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形成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要素集聚、网络化协作紧密、生态体系完整、人才体系完备、区域根植性强、开放包容,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集群。
(一)产业规模保持增长。产业规模继续保持国内领先地位,产业整体利润率有明显提高,到2025年,现代轻工纺织产业工业增加值超720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超3万亿元。
(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现代轻工纺织产业创新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建成一批信息开放、资源共享的技术研发、创意设计公共平台,培育一批世界一流的轻工创新人才。到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达到主营业务收入的2%。
(三)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立足全区整体发展、错位发展和协调发展,引导各区域加快产业布局调整优化,强化产业链分工配套和协同发展,实现现代轻工纺织产业从点、到链、到网的集聚协作发展。到2025年,形成以广州、深圳为核心的创新创意中心,以沿海经济带、各特色产业集群为重点的先进制造基地网络。
(四)产业生态不断完善。文化旅游、休闲娱乐、商贸展销等与轻工纺织产业深度融合,形成一批创意设计示范园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轻工纺织国际采购中心。通过智能+科技为产业赋能践行科技转型升级,推动轻工纺织企业融入国内大市场,促进国内消费升级和统一大市场建设。轻工纺织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绿色制造技术广泛应用,形成一批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及绿色供应链示范项目。
三、重点任务
(一)加速数字化赋能,推动产业重塑
1.推动集群数字化赋能。以数字化为抓手,以场景应用为切入点,打造集群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的数字化生态体系,加强集群数字化服务载体建设。围绕工业互联网+协同制造,推动产业链数字化,聚焦关键环节,不断提升集群、产业链对人才、技术、金融、对外交流等数字化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2.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生产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柔性化,推动经营管理数字化、集成化,鼓励企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增强智能化用户体验设计,依托用户大数据快速感知市场需求,改善产品供给。加速产品数字化赋能,研发生产智能化产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3.推动制造供应链智能化、集约化。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制造供应链全链条信息共享,加快感知技术在关键节点的应用,积极打造智慧物流,推动智能制造与智能物流的有效融合,实现“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四流合一,提高企业敏捷制造能力。建立生产端和消费端数据链路,促进供给升级和需求升级协调共进,加快形成集群化需求牵引供给、集约化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商务厅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供给创新,改善供给结构
1.以技术供给创新突破产业短板。突破一批纺织、家具智能生产装备短板,加大一批纺织、塑料、化妆品、家具等轻量化、高性能、绿色环保、卫生防疫等新材料的研发力度,突破一批纺织、化妆品等行业节能减排、原材料提取合成等新工艺,建设一批纺织、化妆品等行业联合技术创新载体,开展轻工纺织产业集群专利导航,支持开展轻工纺织关键核心技术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培育一批高技术专利,推广一批新技术新工艺。(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以管理供给创新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广“模式创新”,推进制造、创新、服务等资源共享、跨行业融合,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向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网络新零售等服务型制造转型。鼓励企业产品“微创新”,推广应用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增加绿色健康智能中高端产品供给。加快推动重点行业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原材料供应、产品生产、消费营销等环节数字化溯源,发挥数字化溯源提振消费信心的倍增效应。鼓励企业“平战”结合,应急产品和常态化产品生产供应平稳切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3.以制度供给创新营造产业发展环境。建立健全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创新政策框架体系,加大集聚人才的政策力度。加快产业载体建设,拓展产业空间。加强环境倒逼的相关制度供给。创新产业安全监管模式,探索新模式新业态的管理方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做好重点技术领域企业专利、商标、标准等公共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质量建设,提升品牌质量
1.推动产品质量升级。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或制定高于国际先进标准的企业标准,积极参与对标达标活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企业提升执行标准能力,瞄准国际先进标准提高水平。支持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TC/SC)落户广东,建立完善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提升质检实验室检验检测服务能力。(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企业质量精准化管理。坚持精准化管理的正确导向,强化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完善计量检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程、服务等综合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制,建设婴童产品、特殊人群适用产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等追溯体系,稳定国内原材料质量与供应。(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加强检验检测认证能力建设。支持在洗护用品、化妆品、婴童产品等重点产品产业集聚区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机构开展交流合作,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本地化服务。(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品牌竞争力。加强企业商标品牌培育,鼓励中小企业培育和优化商标品牌。强化品牌顶层设计,通过市场化手段,设立品牌专项基金,创新品牌培育手段,深挖品牌文化内涵,支持企业实施品牌多元化系列化发展战略,建立品牌管理体系。大力发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机构,打造一批企业品牌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开展区域品牌建设交流与水平评估工作,推广实践经验、加大品牌宣传。(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扩大开放合作水平
依托产业梯度转移招商引资对接平台做好现代轻工纺织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借助“一带一路”倡议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契机,积极引导优势企业整合各区域资源,加强国际先进技术、项目和人才引进力度。支持纺织、服装、皮革、家具、化妆品、珠宝首饰等行业提升现有专业贸易商圈,充分利用有基础的专业展会平台,打造行业的全球研发设计中心、供应链服务中心、展览中心和品牌营销中心。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鼓励骨干企业多元布局产业链,跨省联合建设棉花、羊毛、纸浆、制革、木材等境外原料基地,稳定原料供应。支持品牌优势企业通过并购和股权资本合作等方式,提高目标市场属地销售品牌和市场渠道开拓能力。支持轻工纺织外贸企业转型,积极开拓国内消费市场。(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工程
(一)数字化赋能工程
1.集群数字化。引导集群提高数字化转型意识,进行全面、系统、整体的数字化转型提升规划布局,从研发、设计、生产、质控、仓储、物流、销售、售后等环节形成数据闭环,同时做好数据安全管控。试点家具、服装等集群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协作进行网上个性化定制、“小单快反”、小批量多订单规模化生产。鼓励平台、服务商、专家、人才、金融等数字化转型集群公共服务,“微服务”促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2.企业数字化。支持塑料制品、皮革、造纸、日化等行业企业生产设备智能化改造,支持服装、家具、家纺、化妆品等行业应用工业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柔性化改造生产线实现个性化定制生产,开展核心业务上云上平台、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加快基础数据库及相关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运用虚拟仿真、三维测量、3D可视化等技术形成家居企业户型产品方案、服装企业人体和服装号型标准、鞋履企业脚型等大数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3.供应链数字化。加快柔性供应链管理系统和以RFID为核心的智能仓储物流配送系统建设,加强CAT、CAD、CAM、PDM、CAPP、CRM、SCM、ERP等技术及管理系统的二次开发和集成应用,实现各管理系统的无缝链接。支持建设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引导生产端优化生产资源配置,支持建立供应链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拓展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等功能,提供一体化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提升工程
1.技术创新。突破数控节能高速纺织、染整、吊挂柔性流水线、数码印花、家具柔性生产等智能装备,突破纺织功能化高性能纤维和高档面料、化妆品新型聚合物等新型材料关键技术,加大造纸、塑料、皮革、陶瓷、日化、家具等行业产品附加值高、轻量化、高性能、绿色安全新材料的研发力度。突破纺织中水回用处理及废弃物高值化回收、化妆品活性成分提取合成等新工艺。创建纺织服装用新材料等公共实验室。攻关环保印染技术、中水回用处理工艺、纺织废弃物高值化回用工艺等难点和堵点,以无水印染技术为例进行突破式创新,注重核心专利的保护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遴选颠覆性创新技术进行培育,改变纺织服装业生态。支持纺织服装创意设计园区、特色小镇、白云美湾等集聚创新要素,高标准建设绿色功能日化产品、鞋履产业智能化等创新中心。培育功能性高性能纤维、高性能塑料新材料、新一代制浆、造纸纤维原料高效利用、玩具智能化等高价值专利,加强知识产权储备和运营。(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企业管理创新。积极培育共享制造平台、共享工厂,推进制造、创新、服务等资源共享,鼓励工艺美术与家具、家电、钟表、纺织服装等融合跨界发展。推动家纺、皮革、家具、陶瓷、娱乐用品等行业商业模式创新,向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网络新零售等服务型制造转型。关注不同人群和场景,研发生产老年人及孕婴童等适用的功能性产品、绿色健康智能的中高端产品,鼓励企业“平战”结合,积极参与对接应急物资生产保供体系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模式创新。加快模式创新步伐,坚持技术创新、数据驱动的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齐头并进。重视集群技术层面的前沿开发和技术积累,借助政策支持提高研发比重和产品技术含量。鼓励将5G、大数据分析、物联网广泛应用于纺织服装、家具、皮革、珠宝、化妆品等时尚行业。持续推进网络新零售、跨境电商、数字营销等新模式在集群产业中的应用。持续发展柔性定制、众包设计、小单快反等个性化定制新业态。构建“分布式生产、集中式管理”等新型管理模式的战略管理思维,准确把握行业创新发展的技术方向和市场方向,努力提高产业集群发展的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制度创新。加快工业园区改造,推动产业集聚。加大制革、印染、造纸、电镀、陶瓷、日用玻璃等行业节能降耗、减排治污改造力度,完善废旧纤维、废弃纺织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一批绿色转型升级试点示范项目。创新化妆品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化妆品安全共建共享共治格局,探索化妆品特殊功效品种以及定制管理经营模式的规范化管理。开展重点技术领域专利导航,建立细分领域专利数据库,优先审查关键技术发明专利,支持企业开展专利海外布局和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推动发展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企业标准,完善标准化体系。办好“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轻工纺织相关行业专项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要素布局工程
1.企业带动。在皮具、家具、造纸及纸制品、工艺美术、玩具、乐器、日化产品等行业骨干企业聚集地,弘扬企业家精神,以骨干企业转型升级加速产业集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2.项目引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程的政策支持和项目支持,助推纺织服装、家具、造纸及纸制品、陶瓷、珠宝首饰等行业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整合提升现有印染、造纸、制革、电镀等关键环节项目,推动项目落户地产业集群升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要素驱动。优化要生产素布局,重点关注影响产业发展的科创资源、数据要素、资本市场、人才要素等核心要素,增强发展实力。发展技术研发、创意设计、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检测认证、贸易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改造珠三角现有工业园区和村镇工业集聚地,发挥广州、深圳“双核驱动”带动作用,巩固珠三角轻工纺织先进制造业基地地位。发挥汕头、湛江两大省域副中心作用,打造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轻工纺织新增长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自然资源厅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反哺惠民。以转移工业园、专业园为载体,鼓励粤东西北山区承接轻工纺织产业转移项目,主动对接上游产业链。支持工艺美术、陶瓷、服装等有一定基础、用工较多的产业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三品提升工程
1.增加健康化、智能化、个性化、时尚化产品供给。适应健康化需求,开发健康舒适、绿色安全、易护理的功能性面料及服装服饰、孕婴童及老年服装服饰、智能化日用辅助产品、养老照护产品、健康文教体育用品等。适应智能化需求,加快智能纺织品、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推广,快速推出各类智能产品。适应个性化需求,大力推广规模定制技术及其制造模式,推动服装服饰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加快推出各类个性化定制产品。推动工艺美术大师、工艺美术企业与轻工纺织企业对接,开展工艺美术大师进企业活动。适应时尚化需求,利用现有各类展会平台,紧跟流行趋势,加强服装、家纺、皮具制鞋、眼镜、钟表等行业时尚创意设计。定期编制发布广东消费品供给指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2.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提高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标准、新模式快速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多优质团体标准。支持在重点产业集群建立国家级和省级计量、标准、检测、认证专业机构。加强供应链质量管理,推广应用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控制技术,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工艺流程,加强生产过程巡检、半成品抽检、成品质检,不断提高产品合格率。鼓励社会组织、专业技术机构、行业龙头企业建立集产业协同研发设计、质量管理、标准研制和知识产权运用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推动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3.提升品牌竞争力与影响力。建立和完善品牌服务体系,开展品牌培育工作,在纺织服装、家具、珠宝、化妆品等重点细分领域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品牌企业。发展一批优质上市企业,提升一批“链主”企业,建设一批供应链集成服务型企业,推动一批工商贸一体化企业,培育具有全球视野、中华文化元素、广东特色的知名品牌,培育百亿名企名品,支持企业强化商标品牌资产管理,提升品牌核心价值和品牌竞争力,推动家具、珠宝、纺织服装知名品牌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加强重点商标保护。鼓励企业以参股、并购等多种形式与国际设计机构、品牌运营机构、国际品牌企业合作,提升品牌国际化水平与影响力。鼓励打造区域品牌,整合商务、传媒、展会等资源,推动品牌中外文化交流工作,形成富有中国特色的品牌文化,加强品牌推广。加强行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骨干企业培育工程
1.培育优质平台型企业。依托现有产业集群的公共服务机构,完善一批技术创新、研发设计、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产学研合作、检测认证、信息检索与咨询、展销及物流、质量品牌等公共服务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异地服务资源共享。(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做大做强龙头企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品牌企业兼并重组,通过横向联合、纵向整合做优做强,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轻工纺织企业集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鼓励中小企业专注于特定细分产品市场、技术领域和客户需求,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生产工艺水平,突破国外技术壁垒,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小巨人”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领导。依托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轻工纺织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专项和重要工作安排,协调跨地区、跨行业重要事项。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集群,建立省市协同推进的协调机制,探索建立非盈利性的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集群促进机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完善及落实在用地、用电、融资、吸引外资、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推动简政放权,完善信用体系,建立健全重点行业专利快速审查、确权和维权机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优化公平、公正、公开的政策服务环境。鼓励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开设现代轻工纺织产业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组织骨干企业与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对接,产学研合作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依托“数字政府”平台,完善“粤商通”服务功能,推行“一站式”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税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统筹引导省市现有财政资金支持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集群及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专业孵化器和投资平台支持轻工纺织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推动金融支持企业并购、重组、业务分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切实提升金融服务集群建设能力。支持重点产业集群及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升级,加强对工业用地的取得、建设、转租管理,对重点项目在立项、规划报建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支持行业协会联合政府机构、学研院所、企业组建专家智库,广泛开展企业调查、运行监测、行业研究等工作,组织开展品牌评价、品牌宣传、人才培训等活动。鼓励行业组织深入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贸易摩擦应对、展览展示、新闻宣传等服务工作。推动行业组织研究制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鼓励依托标准组织开展轻工纺织行业的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评价宣传推广工作,及时发布行业或政策风险,保证行业有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民政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全方位培养、引进、留住轻工纺织产业人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围绕健全轻工纺织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以延链补链强链为目标,加快引育一批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具备一流水平、引领创新跨越发展的轻工纺织产业领军人才,统筹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