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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实施办法

人才引进
区级
实施主体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金湾区
有效期至 文件中未注明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

《珠海市金湾区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5年3月13日

珠海市金湾区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更好服务青年人才来金湾就业,为金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为来金湾区求职就业的青年人才提供免费住宿、就业指导等“一站式”服务,打造青年人才进入金湾区“温馨港湾”,成就青年与金湾的“双向奔赴”。

二、申请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毕业5年内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30周岁以下的港澳台青年。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青年人才,不受毕业年限和年龄限制。

申请人应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在珠海市内无固定住所,无入住“金湾青年人才驿站”记录。

三、服务内容

(一)免费住宿服务。在金湾区内选择合适的人才住房、酒店、公寓作为青年人才驿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享受最长7天免费住宿。

(二)续约住宿服务。免费住宿期满需继续居住的,可享受相应租金折扣。

(三)就业综合服务。

1.岗位匹配分析。为青年人才提供岗位匹配分析,协助青年人才联系相关企业。

2.人才政策咨询。向入住的青年人才宣传金湾,同步为其提供市、区有关人才、就业等政策咨询服务。

四、办理流程

(一)入住申请。申请人关注“珠海金湾”微信公众号,通过该公众号“我要办事-金湾青年人才驿站”预约申请,按系统要求上传入住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明(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有关证明)、应聘公司面试通知证明(如纸质通知、短信、邮件等)。

身份证件指二代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

首次获批的入住时间不超过4天,结合求职实际需求,申请者可凭非首次入住应聘单位的应聘、求职相关证明,在退房前通过“金湾青年人才驿站”提出延期住宿申请。每位申请者最多可延期1次,累计住宿时间最长不超过7天。房间已满时不再接受申请。

(二)结果反馈。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系统内反馈申请结果。

(三)登记入住。入住申请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件、成功申请入住反馈结果在入住日到选定的人才驿站办理入住手续(免押金)。如申请人在入住日当天未登记入住,视为放弃入住资格,若需入住需重新提出申请。

(四)办理退房。到达约定退房时间,入住人需按时办理退房手续。未及时办理退房的,按市场价收取相应房费(特殊情况除外)。

(五)办理续住。申请人入住满7天需继续居住的,可在期满前(至少提前1天)办理续住手续,续住期间享受相应租金折扣。

五、运营管理

(一)运营时间。青年人才驿站提供全天候入住服务,以当日中午14:00至次日中午12:00为1天,入住不满1天的按1天进行结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如中国航展等)不对外运营服务。

(二)黑名单制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个人的入住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违反入住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青年人才驿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由区委人才办为召集单位,成员单位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及相关业务承办单位,联席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召开,统筹指导青年人才驿站工作。联合人才市场、工会驿站、红色驿站等服务平台,为求职者提供全方位就业综合服务。

(二)加强资金保障。“金湾青年人才驿站”所需费用由区财政全额补贴,纳入区住建局部门预算。

(三)加强政策评估。区委人才办加强对青年人才驿站工作的督导和评估,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工作落实。对人才住房或合作酒店、公寓,建立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推动解决,不断提升服务工作质量与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金湾区门户网站、“珠海金湾”“金湾人才”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全方位宣传推广青年人才驿站,不断提升青年人才驿站知名度,吸引全国各地青年人才来金湾区求职就业。

七、其他

符合“珠海青年人才驿站”申请条件的青年人才,可选择申请入住“珠海青年人才驿站”金湾区房源,不计入“金湾青年人才驿站”免费住宿天数。

本办法由区住建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人才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