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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技术进步
国家级
实施主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数据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高新区,金湾区,经开区,万山区,保税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文件中未注明
发文字号 工信部联消费〔2025〕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数据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数据局

2025年6月5日

 

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