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 ||
| 企业规模 | 中型,小型,微型 | 适用区域 | 珠海市,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
| 有效期至 | 2025年12月31日 | ||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属性于2022年7月25日调整为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珠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