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商务局 | ||
| 企业规模 | 中型,小型,微型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高新区,金湾区,经开区,万山区,保税区,高栏港,横琴 |
| 有效期至 | 2029年01月29日 | ||
| 发文字号 | 珠农农〔2026〕7号 | ||
各区(功能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珠海市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商务局
2026年1月30日
珠海市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
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是珠海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国家、省有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要求,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提升珠海市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结合我市实际,实施市级叠加补贴。
二、实施范围
在全市所有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各行政区开展,对机主报废和更新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四、补贴机具种类
国家和省级补贴范围按有关文件执行。市级叠加补贴范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五、报废条件
最低报废年限不低于5年。补贴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当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者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严重残缺、改装、拼装或来历不明机具不予受理。对未达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允许申请报废补贴。
六、补贴标准和来源
符合补贴政策的,补贴标准由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和市级财政补贴资金三部分组成。市级财政叠加补贴资金标准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分别叠加补贴1500元/台,由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每年安排市级补贴额度合计3万元,申请补贴顺序在前者优先分配。若当年额度不足则下年度申请。
补贴详见《珠海市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附件1)。补贴额每年根据中央和省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中央和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动态调整,此表仅供参考。
七、回收企业
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可选择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企业或农机合作社。各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商务厅定期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供的全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商区级商务部门确定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并向社会公布,发放“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牌匾(附件2)。
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销毁工作。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可享受报废补贴农机产品的机型、类别及补贴标准等相关内容。
八、操作程序
(一)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同时提交符合报废条件的材料和《农机报废补贴申请承诺书》(附件2)。回收企业应当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向机主出具《报废农机回收确认表》(附件3,以下简称《确认表》),向各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
回收企业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并填写《报废农机拆解/销毁记录》(附件4),并由回收企业盖章、各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销人签字确认。拆解档案应包括铭牌或者其它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以及《报废农机拆解/销毁记录》,保存期不少于3年。各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回收企业拆解或者销毁农机进行监督。
(二)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由相关部门核对报废农机信息,并确认无误后,在《确认表》上签字、盖章。
(三)兑现补贴。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到各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填写《农机报废补贴申请表》(附件5),并提交符合报废条件的材料。各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及时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
九、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将享受补贴的信息进行公示,将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在农业农村部门网站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加强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补贴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能力。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推行便民服务。各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鼓励在区级政务服务大厅,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鼓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加强对未纳入牌证管理农机具报废的管理,要建立专门台账,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机具信息,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各区可参考农机购置补贴风险防控的要求,制定防控措施,加强监管,严查虚假报补、跨省骗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应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处理。
(四)及时报送情况。各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实施进度统计分析,严格按要求执行进度季报制度;每年进行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总结分析,于12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附件7、8)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十、有效期限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期间严格按照省政策动态调整珠海市方案,《珠海市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珠农农〔2024〕99号)同时废止。
附件:
1.珠海市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2.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牌匾样式
3.农机报废补贴申请承诺书
4.报废农机回收确认表
5.报废农机拆解/销毁记录
6.农机报废补贴申请表
7.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机具清单
8.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
附件1-8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