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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市场/行业监管
区级
实施主体 执委会各工作机构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横琴
有效期至 2035年12月31日

执委会各工作机构: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合作区管委会批复,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反映。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

 

附件1: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docx

附件2:《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