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执委会各工作机构 | ||
| 企业规模 | 中型,小型,微型 | 适用区域 | 横琴 |
| 有效期至 | 2035年12月31日 | ||
执委会各工作机构: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合作区管委会批复,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反映。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
附件1: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docx
附件2:《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