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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技术进步
国家级
实施主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有关行业协会,其他相关企业:
政策依据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珠海市,市直属
有效期至 文件中未注明
发文字号 工信部信管〔2023〕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有关行业协会,其他相关企业:

现将《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