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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实施意见

市场开拓/产业发展
市级
实施主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科技厅(委、局)、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科技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水利局,中国科学院有关单位
政策依据 农科技发〔2025〕3号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高新区,金湾区,经开区,万山区,保税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文件中未注明
发文字号 农科技发〔20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科技厅(委、局)、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科技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水利局,中国科学院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为农业强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现将《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农业农村部
科技部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水利部
中国科学院
2025年4月17日

附件: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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