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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指引(2026年版)》政策解读

解读部门:珠海市信用办 解读层级: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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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国家信用修复制度改革要求,衔接《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36号令)、《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522号)等文件新规,在2024年版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指引基础上,市信用办修订印发《珠海市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指引(2026年版)》(以下简称《指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随着国家信用修复顶层制度迭代更新,原有办事指引需同步对标调整,实现规则统一、办理规范。

(一)顶层制度迭代升级: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522号),提出统一全国失信信息分类、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办理时限、数据共享规则,明确“谁认定、谁修复”总原则、破产企业修复绿色通道、简化材料等改革任务。

(二)全国统一规章正式实施:《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36号令)于202641日起正式施行,建立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失信信息分类公示机制,统一行政处罚修复标准、明确虚假承诺惩戒要求、严禁信用修复收费,全国信用修复规则实现标准化、法治化。

(三)行业领域政策修订:税务、海关、市场监管等多部门修订了本行业领域信用修复相关政策文件,原有2024版指引中部分行业修复条件、办理入口、时限与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存在口径不统一问题。

二、目标任务

实现珠海信用修复规则与国家最新法规全面统一,解决以往多部门标准不一、渠道分散、流程模糊等痛点,构建“分类清晰、渠道畅通、时限明确、数据同步”的一体化信用修复服务体系。一方面依法保障失信市场主体整改纠错、重塑信用的法定权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引导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持续完善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助力营商环境提质增效,服务珠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本指引将全市信用修复事项划分为行政处罚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其他失信信息三大板块,覆盖珠海市市场主体常见全部失信类型:

1.第一部分:行政处罚信息修复。针对在信用中国、信用广东公示的行政处罚,按照失信程度划分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差异化公示期限;明确线上和线下办理途径、材料模板使用要求以及办事时限等。

2.第二部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分为信用中国一网通办目录和非一网通办目录。

1)一网通办包含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4类,可直接在信用中国网站提交修复申请,同时保留向行业主管部门线下申请渠道。

2)非一网通办包含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责任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进出口海关监管领域严重失信主体7类,此类事项不由信用中国直接受理,需要向认定单位提交申请。

3.第三部分:其他失信信息修复。多为市场经营高频发生的失信情形,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名单、海关失信企业4类。

每一类失信事项均列明政策依据、修复对象、修复条件、申请窗口、申请材料、修复流程、办理时限、咨询电话,做到“一类失信一张办事清单”。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一)统一新增国家失信三级分类标准

严格衔接国办方案及国家发改委36号令,将行政处罚失信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全市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口径与国家政策保持一致,公示起算时间统一为行政、司法文书认定之日:

1.轻微失信:原则不予公示,确需公示最长3个月,法定责任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

2.一般失信:最短公示3个月、最长1年。

3.严重失信:最短公示1年、最长3年。

(二)整合规范线上线下双通道,统一办事入口

1.线上办理渠道

1“信用中国”网站:受理全国一网通办事项,包括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处罚信息、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信用修复申请。

2“信用广东”网站:受理个体工商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受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的信用修复申请。

2.线下办理渠道

1)行政处罚信息:市场主体准备好相关盖章材料后,可前往珠海市民服务中心提交行政处罚、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信用修复事项相关材料。

2)海关失信信息:市场主体可前往拱北海关驻珠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办、横琴海关窗口办理进出口海关监管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海关失信企业信息修复。

3)其他领域失信信息:人社、税务、应急、民政、交通等各行业领域失信信息需前往线下主管部门进行修复申请。

(三)更新全市各级业务咨询电话,实现分区全覆盖

全面更新各部门最新咨询热线,清理停用号码,细分各街道市场监管所、行业科室联络渠道,方便公众点对点咨询。

五、利企惠民有利举措

1.办事“一册通览”,实现信息集中公开。将多部门信用修复业务整合归集至一份指引,市场主体可对照指引快速匹配失信类型、理清办理材料与办理路径,同时公开市、区各级咨询联系方式,方便企业电话咨询答疑,减少跑腿成本。

2.分级分类修复,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坚持过罚相当,对行政处罚按轻微、一般、严重失信实行差异化公示期限;针对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企业设置专项修复通道。符合整改到位、履行法定义务、满足法定公示期条件的主体,可申请提前移出失信名单,无需等到最长公示期限届满。

3.保障主体权益,支持市场主体重塑信用。失信记录会对企业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评先评优等经营活动造成约束。本指引畅通纠错修复渠道,支持失信主体主动纠错改过,依法保障市场主体信用权益,激发企业守信经营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