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高新区加快推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9-04-12 07:39:03浏览次数:1072来源:珠海高新区 层级:区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一、目的和必要性
2017年,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产业销售额达2073.5亿元,同比增长26%,成为近年来增长最高的一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主要产品领域正积极向智能手机、信息处理、新能源汽车等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兴市场发展。2017年,珠海市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位列全国集成电路设计业规模第9位,在珠三角仅次于深圳位列第二位。我区正大力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并着力打造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目前拥有炬芯科技、全志科技等本土成长的芯片设计龙头企业,并培育了博雅、创飞芯、晶通等海归高层次人才为代表的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前景良好。
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产业链有待完善、缺乏核心技术以及专业人才队伍不足等问题,为加快推进我区集成电路设计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技术创新和应用创新,在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培育若干个国内外知名龙头企业,扶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型科技企业,打造集成电路产业生态链,根据《珠海市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并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订了《珠海高新区加快推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二、主要内容
(一)第三条:支持研发创新
1、给予流片补贴。市政策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多项目晶圆(MPW)直接费用70%、首次工程片流片加工费30%给予补贴。在此基础上,我区分别再给予10%、20%的补贴支持,补贴比例分别达80%、50%。单个企业年度市、区补贴金额最高可达600万元。
2、支持购买工具或服务。市政策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IP、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工具,按购买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在此基础上,区财政按照市补贴金额再给予1:1配套资助。单个企业年度市、区补贴金额最高可达400万元。
3、给予研发设备购置补贴。年营业收入增幅20%以上,且纳入我区规上企业统计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其当年采购相关研发设备的实际支付金额(不含税),区财政按照10%的比例予以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第四条:场地补贴支持
1、租房补贴支持:对我区新引进设立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或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金的50%予以补贴,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期限3年。
2、购房补贴支持:对实缴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或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我区首次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购置额(不含税)的10%予以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
(三)第五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支持初创期优质企业快速发展。对成立5年以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成功获得专业投资机构投资并在1年内向我区提出申请,按照单个专业投资机构实际到位股权投资资金的10%予以奖励,单个企业只奖励一次,奖励专项用于初创期优质企业,金额最高可达100万元。
2、支持成长期企业规模化发展。对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且同比正增长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区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最高累计奖励500万元,每新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并按差额方式补足奖励资金。
3、支持产业链联动发展。对采购我区非关联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主研发设计芯片或模组,年营业收入增幅10%以上,且纳入我区规上企业统计的系统(整机)、终端企业给予补贴,按年实际采购金额的10%予以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最高100万元,最多享受3年。符合市相关政策资助标准的,协助其申报市级扶持资金。
(四)第六条:支持产业公共平台发展
对由市财政资助建设的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每年按其实现服务收入的20%给予奖励,单个平台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五)第七条:鼓励专业人才培养
支持区内集成电路设计领域重点企业、有关机构联合国内外著名高校、培训机构,在我区开展集成电路专业人才培训工作,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培训效果,最高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
对符合本办法的企业同时符合我区其他扶持政策相关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配套或承担资金的政策规定),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对引领我区科技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企业和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三、制定依据
《珠海市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珠科工信〔2018〕14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