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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18条”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空气未达标市最迟2020年要达标
珠三角及清远不再新建陶瓷厂

时间:2017-08-02 09:17:50浏览次数:1797来源:南方都市报 层级:区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今后,广东城市通风廊道上将禁止新建高层建筑群,对可能发生中度以上污染等级的天气,或提前采取车辆限行措施。昨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下简称《强化方案》)。《强化方案》提出了工业源治理、移动源治理、面源治理、污染天气应对和政府部门责任5大方面18条强化措施,首次对广东省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城市明确了达标期限,即上年未达标城市须于次年6月底前公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明确达标期限和具体措施,达标期限不能迟于2020年。

    珠三角及清远不再新建陶瓷厂

    工业源治理方面,《强化方案》将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被纳入首条位置,提出各地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于2017年9月底前制定“小散乱污”专项整治方案,建立企业清单,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分类施治,开展专项取缔行动。

    《强化方案》还对一些高排放的工业行业提出了监管要求。如积极推进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搬迁;广州、佛山、东莞、肇庆、江门等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要对行政区域内火电、化工、陶瓷、玻璃、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和挥发性有机物行业开展全面清查,制定并实施淘汰退出方案,开展城市交界处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的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珠三角及清远不再新建陶瓷厂(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外),现有陶瓷厂要推广使用天然气;推进全省服役到期或服役时间较长及位于城市建成区的燃煤电厂的优化整合和淘汰。

    城市规划方面,《强化方案》明确各地要在城市规划、城市基础设施新建和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时充分考虑气候变化中长期影响,禁止在城市通风廊道上新建高层建筑群。

    提升油品和机动车排放标准

    针对移动污染源,《强化方案》在以往政策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公共交通的“纯电动化”,并首次对广州、深圳、佛山提出具体的推广时限。

    其中,深圳市要在2017年实现公交纯电动化,2020年实现出租车(含网约车)纯电动化;广州、佛山市2017年起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应全面实现纯电动化,力争2020年底实现公交纯电动化;珠三角其他城市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比例不低于90%。

    珠三角地区更新或新增的出租车中,纯电动出租车比例不得低于7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余30%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得使用燃油车。各地要合理调控机动车保有量,严格网约车环境准入,开展中心城区、郊区、边远地区非电动公交车梯度淘汰工作。

    同时,广东将继续提升油品和机动车排放的标准。《强化方案》提出,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加快车用成品油品质升级,比国家要求时间提前供应国Ⅵ车用汽、柴油,明确车用汽油蒸汽压全年不得超过60千帕;珠三角地区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

    推动制定扬尘控制地方性法规

    市民日常容易接触到的扬尘污染、饮食油烟、露天焚烧的污染控制也将进一步强化。《强化方案》提出,制定《广东省扬尘控制管理办法》等,推动制定扬尘控制地方性法规。同时,城市建成区施工工地应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落实施工现场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净、场地绿化六个100%防尘措施,暂未施工裸露土地应由业主落实覆盖或者绿化。城市道路机扫率达到85%以上,工地渣土和粉状物料应实现封闭运输并配备卫星定位装置。

    针对泥头车,将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定运输时间、规范运输路线、优化装卸流程,严格落实车轮车身冲洗和车厢全封闭等环保措施,减少道路扬尘。还将加大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的处罚力度。

    《强化方案》还提出,城市建成区饮食服务业炉灶应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2017年底前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大型餐饮业户加装油烟在线监控监测设备,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

    露天焚烧治理方面,《强化方案》强调全面禁止露天焚烧。严厉查处露天焚烧农林废弃物、工业废弃物和垃圾的违法行为,引导公众自觉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祭祀。

    关注

    或提前采取限行措施应对污染天气

    虽然广东空气质量总体连续两年达标,但秋冬季节仍偶尔出现短暂的污染天气。《强化方案》明确,在空气质量预测研判方面,要完善监测体系,加强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充分整合各方数据信息和研究资源,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提高对不利气象条件预测的准确性,强化省市间、城市间、部门间的会商分析,完善专家指导机制,实现对城市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污染天气过程的科学研判。

    在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方面,《强化方案》提出,各地要完善污染天气应对方案,对可能发生中度以上污染等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超过150)提前采取强化措施,通过增加洒水频次、车辆限行、集中查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露天焚烧行为、查处扬尘污染行为、重点监管不稳定达标企业、重点企业实施污染物限排、对超标排放企业依法实行最严处罚等,实现对污染态势的提前防范和压制。鼓励各地引入高密度网格化监测技术,实现监测、预警、执法等精准监控,提高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工业源治理

    “小散乱污”企业进行专项取缔

    各地要于今年9月底前制订“小散乱污”专项整治方案,建立企业清单,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分类施治,开展专项取缔行动。

    城市通风廊道禁建高层建筑群

    各地要在城市规划、城市基础设施新建和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时充分考虑气候变化中长期影响,禁止城市通风廊道上新建高层建筑群。

    珠三角及清远不再新建陶瓷厂

    对一些高排放的工业行业提出监管要求。如积极推进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搬迁;珠三角及清远不再新建陶瓷厂(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外),现有陶瓷厂要推广使用天然气等。

    移动源治理

    广深佛公交纯电动化明确时限

    进一步强调公共交通的“纯电动化”,并首次对广州、深圳、佛山提出推广时限。其中,深圳市要在2017年实现公交纯电动化,2020年实现出租车(含网约车)纯电动化;广州、佛山市2017年起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应全面实现纯电动化,力争2020年底实现公交纯电动化;珠三角其他城市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比例不低于90%

    提前实施国Ⅵ油标车标

    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加快车用成品油品质升级,比国家要求时间提前供应国Ⅵ车用汽、柴油,明确车用汽油蒸汽压全年不得超过60千帕;珠三角地区提前实施机动车国V I排放标准。

    面源治理

    推动专项立法控制扬尘

    制定《广东省扬尘控制管理办法》等,推动制定扬尘控制地方性法规。城市建成区施工工地应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落实施工现场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净、场地绿化六个100%防尘措施。

    全面禁止露天焚烧

露天焚烧治理方面,强调全面禁止露天焚烧。严厉查处露天焚烧农林废弃物、工业废弃物和垃圾的违法行为,引导公众自觉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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