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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十问十答

解读部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层级: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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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4月12日印发的《珠海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是在什么背景下制定的?

  答:耕地是粮食安全的基础,事关民生福祉和国家安全。面对当前城镇化过程中耕地数量减少、质量降低、占补平衡难度加大、耕地结构和空间分布格局发生变化等挑战,我们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牢牢坚守好耕地保护这条事关国家安全的红线。

  二、《珠海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制定的依据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号)精神,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我市粮食生产,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珠海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三、出台《工作方案》的目标是什么?

  答: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7.386万亩以上,产量保持2.89万吨以上,确保全市粮食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

  四、《工作方案》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答:《工作方案》主要做好四大任务保障我市粮食生产,四大任务包括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切实保护种粮积极性、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管。

  五、我市将如何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

  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硬措施,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种草皮、挖鱼塘。对已租用已经种树的耕地,逐步有序退出,对改种粮食生产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享受种粮补贴。

  六、我市将如何保护种粮积极性?

  答:落实耕地地力保护、市区种粮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发放到个人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逐步提高种粮补贴标准。积极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和鼓励发展粮食规模生产,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高种粮规模效益。

  七、我市将如何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答: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开展耕地培肥措施。通过推广良种良法,提高水稻产量和品质,提升耕地产能。实施乡村振兴科技计划,推动农业科技下乡入田间。优先扶持发展粮食产业,加快补齐稳定粮食生产短板,延长粮食经营效益。

  八、我市将如何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管?

  答:建立健全防止耕地“非粮化”长效监管机制,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的监测评价,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强化耕地保护激励约束。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

  九、如何保障《工作方案》的实行?

  答:全市各区(功能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各有关部门执照职责分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形成支持保障合力。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列入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各区粮食生产面积底线,将市级的粮食生产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镇(街道)村(居)。

  十、《工作方案》实施工程中遇到问题如何解决?

  答:《工作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径向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反映,由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方案》的实施。